為補充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2017下半年廣東南雄市事業單位醫療崗招聘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考生須留意單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http://www.yixue99.com/2017/gd_0710/99228.html附件1、2)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7年7月24 日- 7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 :
1、報考南雄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崗位: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南雄市林蔭西路35號教育局四樓
2、報考南雄市衛計局下屬事業單位崗位:南雄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監察股
地址:南雄市林蔭西路13號衛計局二樓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考生須按崗位具體要求提交以下資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其中報名表貼1張、準考證1張);
4、考生承諾書(附件4,須本人簽名,1份);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復印件;
6、對于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還應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
7、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須提供成績單、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證明。
(四)資格審查
經審核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報考衛生類崗位:通用能力測試(衛生類)
報考教育類崗位: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2、筆試時間:具體筆試時間以準考證通知為準。考生于2017年7月31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分別到以下單位領取筆試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不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考生,造成任何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以100分為滿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關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招聘人數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面試以100分為滿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公告將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請進入面試考生及時留意相關公告并按公告規定領取面試通知書。主管單位不再另行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未領取面試通知書造成的后果自負。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考試總成績和體檢對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布。
五、體檢考察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擬聘用考察人員未在主管部門要求的時間內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動辦理個人檔案調動手續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一)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統一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普通高中、城區初中、城區小學、農村初中、農村小學教師由南雄市教育局統一分配。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由南雄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分配。
(三)聘用人員應承諾在南雄市或聘用單位服務5年以上(按照本次招聘崗位表(附件1、2)的具體要求)。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