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寫作,我粗淺的理解是想把日常生活,經過思考,提煉,用文字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種意向產物。它來源于生活,必須高于生活。它既有格式化.簡單材料說明之類不加修辭的陳述;也有曰常日記慣用的平鋪直敘;更有此起彼伏.迭巖激蕩的人物故事情節。沒有一定的知識功底,超凡脫俗的觀察能力,是很難完成一部像樣的作品。記得《紅樓夢》里有句詩詞,“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煉達即文章”,就是給寫作做了一個準確完美的詮釋。
我認為這其中最難掌握的是人情煉達。讀萬倦書不如行萬里路,行萬里路不如閱人無數。在與各種各樣的人物接觸中,你用你獨到的視角,去體會不同性格的人,在特定社會背景下,把用自己的方式把個人在世間行走的軌跡,慣穿著人物的喜怒哀樂,再把寫作者的情感融入其中,形成一種共振,然后喚醒讀者的共鳴,來達到寫作的目的。凡讀過《水滸傳》的人,閉上眼睛,合上書本,各色鮮活的人物會歷歷浮現在腦海里,也許這就是杰出的寫作者要交給我們的東西。
亞里士多德曾說過:我們無法通過智力去影響別人,情感卻能做到這一點。簡單點說就是把真實的感受,把獨立思考的結果誠實的表達出來,你的寫作就完成了。
寫作不是職業手段,應該是一種精神生活。在質量不在數量。如果把它當做一種謀生手段,過于功利,就失去了寫作的本質,也很難感受到因寫作給你帶來的精神愉悅。寫作就好比談戀愛,必須拿出真心才能感動人,如果再多一點悲憫,大的人文關懷,你就和沙士比亞水平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