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16.12.12日,是我喜歡陳奕迅剛好滿9年的日子。也就是前天,我沒做什么特別的事,只是在日記本上寫下“第九年了”幾個字。然后在睡覺前把歌單里存的他的10首歌聽了一遍,最后安然入睡。
他的演唱會每年都人山人海,每年即使我去不了現場,他開演唱會的那天我都激動得要死。所以,我一直在努力,希望有一天能去聽他的演唱會。
你的歌單里有多少他的歌?為什么那么多的人喜歡他的歌?我想原因無非一點,他的每一首歌唱的都是一個故事,他和她或他和他的故事。
所以,晴天雨天都適合聽陳奕迅的歌。
02
《紅玫瑰》、《淘汰》、《十年》、《好久不見》、《穩穩的幸福》就像在講一個愛情故事。
《紅玫瑰》紅玫瑰和白玫瑰,得到紅玫瑰,心卻想著白玫瑰,不知道自己正在愛的是哪一個,總覺得得不到的才最美好。
《淘汰》選擇了紅玫瑰或白玫瑰,本以為可以很幸福,久了以后兩個人卻在感情中互相猜忌,不信任最后淘汰出局。
《十年》和她分開10年,回想起分手淚流滿面的場景。
《好久不見》和分開10年的她在街角突然相遇,開口第一句話:好久不見!然后以朋友的身份坐在咖啡店互相寒暄。
《穩穩的幸福》經歷太多,不想在漂泊,只想安定,只想有人做飯,有人在家等著自己,這就是自己想要的幸福。
無論你是否擁有愛情,一生中少不了友情,《你的背包》里藏的滿滿的情義。
03
紅玫瑰與白玫瑰之間騷動的心。
是否幸福輕得太沉重 ? 過度使用 ?不癢不痛 爛熟透紅 空洞了瞳孔 ?終于掏空終于有始無終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 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 玫瑰的紅容易受傷的夢 ?握在手中卻流失于指縫 ?又落空 ?紅石朱砂劑烙心口 ?紅是蚊子血般平庸 ? 世界美化那僅有的悸動 ?也磨平悸動——《紅玫瑰》
看過張愛玲這樣一段話:也許每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還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的一顆朱砂痣。
太容易得到的,卻不懂得珍惜。雖然知道紅玫瑰與白玫瑰二者不可得兼,但擁有其一,還會想著另一個。
喜歡一個人很久,在一起后發現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其實他沒那么帥,其實他有一大堆毛病,其實她很邋遢,其實她并沒有那么美,那么懂我。而另一個,似乎不用太多的言語,都能明白我的心,另一個感覺更美好。
紅玫瑰與白玫瑰,無論是紅是白,其實都不會十全十美,都有瑕疵。是我們的心在作怪,所以覺得得不到的才最美好。
一生中,也許會談多次戀愛,但致命的只有一次,最后,你只能牽著一個人的手漫步余暉。
04
牽了紅玫瑰或白玫瑰的手,最后卻被淘汰。
我試過完美放棄 的確很踏實 醒來了 夢散了 你我都走散了 只能說我輸了 也許是你怕了 我們的回憶沒有皺折 你卻用離開燙下句點 只能說我認了 你的不安得到你信任 我卻得到你安慰的淘汰——《淘汰》
本以為牽了她的手就可以一輩子,只是愛情里的磕磕碰碰,最終導致互相猜忌,互相不信任,兩個人在這段情里身心疲憊。最后,我被淘汰。
說了很多謊話,你都相信了,唯獨一句我愛你,你卻老不信。或許是怕了,或許是倦了累了,或許是敏感了,或許是付出真心的少了。于是,你不再輕易相信愛情,不再輕易相信“我愛你”。
最后,還是說了一句拜拜!
05
10之前的分手,其實可以在淚流滿面的同時,也可以好好享受最后的擁抱。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于我 ? 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后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難免淪為朋友 ?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只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十年》
分開多年,回憶分手時淚流滿面的場景,明白既然知道留不住,就不必那么難過,可以享受最后擁抱的溫度,和平說分手。
想象再次在熟悉的街頭相遇,可以以朋友的身份互相問候。你身邊有了他,我身邊也有了她。
情人最后可以變為朋友,我的眼淚曾經為你流過,現在也在為別人而流。
原來,當初覺得離不開彼此,以為除了你再也不會有人能打開我們心扉。可后來,習慣了沒你的日子,也有人為我點亮這個世界的燈,撥開我心里的塵。
06
好久不見,你還好嗎?
我來到 ?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 在街角的咖啡店 ? ?我會帶著笑臉 ? 揮手寒暄 和你 ? 坐著聊聊天 ? 我多么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暄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好久不見》
想去你的城市,想走你走過的路,想看你看過的風景,想心平氣和地和你說一聲好久不見。
想知道分開后你過得好不好,想知道沒有我在身邊你下雨天你有沒有帶傘,想知道沒有我在你身邊,你有沒有按時吃飯,想知道有沒有人幫你吹頭發,想知道有沒有人讓你枕著他的手入睡,……離開我后,你的一切我都好想知道。
如果說《十年》是寫分手時的淚流滿面的場面,那《好久不見》就是《十年》的續寫。分手以后,念念不忘,于是想去熟悉的街角找尋以前美好的回憶,想找尋你的足記。
想象著突然轉身你就在街角,然后說一聲好久不見,坐在在熟悉的咖啡店,我們可以以朋友的身份互相寒暄。
07
不想再流浪,只想要穩穩的幸福。
有一天 ?我發現自憐資格都已沒有 ?只剩下不知疲倦的肩膀 ? ?擔負著簡單的滿足 ?有一天 ? 開始從平淡日子感受快樂 ? 看到了明明白白的遠方 ?我要的幸福 ?我要穩穩的幸福 ?能抵擋末日的殘酷 ? 在不安的深夜 ? 能有個歸宿 ? 我要穩穩的幸福 ? 能用生命做長度 ?每次伸手入懷中 ? 有你的溫度——《穩穩的幸福》
后來,再也不想漂泊,不想深夜一個人獨自回家,不想一個人醒了只有空蕩的房間。只想清晨醒來能看著ta的臉龐,只想上班有人送,下班有人接。只想回到家,有人叫你去洗手然后吃飯。
再也沒有那種跑過去紅著臉跟人家說:我喜歡你的沖動,再也不會把“我愛你”三個字輕易說出口,再也不想深夜還在路邊攤上買醉。
你只想牽著ta的手,擇一城終老。
然而,當你想平靜的時候,可能很難找到你能停靠的港灣。因為有時候,你想的事,別人未必也想。或許是心停不下來,或許是腳步停不下來,或許是沒有適合的人。
不過,不要急,總有人會在終點等你。
愿有人陪你立黃昏,有人問你粥可溫。
08
無論是否擁有愛情,友情一直都在。
你的背包背到現在還沒爛 ?卻成為我身體另一半 ?千金不換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環背了六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我就為你保管 ?我的朋友都說它舊的很好看 ?遺憾是它已與你無關 ?你的背包讓我走的好緩慢——《你的背包》
那些和你一起逃學,最后一起被罰寫檢討的伙伴們還記得嗎?
那些在你偷果子時,幫你放哨;你喜歡某個姑娘時,幫你遞情書的;你被欺負,馬上召集伙伴來為你出頭的人,有沒有走著走著就散了?
你遇到困難時,二話不說幫忙。你離家打拼時,生病住院陪伴著你。你沒有住的地方,一起擠在一個房間。你沒有錢吃飯,一起吃泡面也覺得很香。
我們每一個都有一兩個知心朋友,不用太多的言語ta就懂你的心。你會跟ta講你的所有事,你會想和ta一輩子做知心朋友。
你的背包已經成為我身體的另一半。
晴天雨天都喜歡聽陳奕迅,喜歡聽他唱的故事。
(PS:喜歡陳奕迅的舉個手點個贊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