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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主場:人是環境動物,不管什么環境,都會有超過你想象的適應能力!有一種非常有效提高自己的可行方法,就是一定要建立一個自己的主場:當了有了自己主場,你會發現無形中自己會改變很多,比如自己發起一個協會、校友會、興趣俱樂部,最兜底方式就是自己拉群當群主,國人習慣,誰發起就是誰的主場,也許有一些人說自己不擅長干這些事情,我見過很多說自己不擅長干協會,最后被推動那個會長或者秘書長位置上也干的挺好!越是不擅長越應該干!屁股決定腦袋,有了自己主場,你會開始在乎別人的想法別人的需求,無意中更有責任心,一年后發現自己變樣了[得意]改變自己,從現在開始建立一個自己的主場開始!”
楊眾籌今日之語我頗有感觸。由于自己的職業特征,一直都沒有形成一個建立自己主場的意識。早些年在中國,律師一直是一個被動的職業,慣常的做法是客戶有了解決問題的需求,才會主被尋求律師幫助,所以律師多半是一個消防員的角色。如果律師太主動,總會給人以不怎么吉利、至少是不怎么舒心的感覺,人家會覺得你是巴不得他出問題~~所以,長此以往,律師便成了被動需求的職業,也就不太會有主動意識,也更甭提主場意識了。
其實,律師的作用除了“消防機制”,更重要的是“預警機制”,這一點現在已逐漸被很多人和機構以血淚代價而深刻認知~防患于未然是事情成功的重要思維。
那么做為律師,怎樣能夠真正發揮防患于未然的“預警機制”呢?被楊眾籌一語點醒,建立自己的主場,有主動的意識、有責任心去觀察、體悟其他的人和事,以利他的角度認識、理解人和事,當自己能夠以身臨其境的態度及感受進入其中,融入自己的專業所長,方能真正為他人、為中國式眾籌良好的發展生態起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濟”的全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