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是倒霉的一天,因為我丟了一支有味兒的自動鉛筆。我為這支筆傷心地哭了二十分鐘,媽媽說:“別哭了,媽媽明天給你再買只一模一樣的筆。”我說:“買不到了,新買的筆是假的。”婆婆說:“你不是還有很多自動鉛筆嗎?”我說:“可是它們都不是我丟的那支筆!”
我丟的這支筆是一只有味兒的自動鉛筆,是獨一無二的筆。
這是我的朋友李秉承送給我的自動鉛筆,李秉承從一年級開學就是我很好的朋友,我們還做過同桌,體育課也在同一組,下課時,我們常一起看書。
上學期,李秉承讓我陪他一起去學校門口的文具店買了這支自動鉛筆,我們都很喜歡這支筆,這支藍色的筆上畫著紫色、黃色的花和綠色的小鳥,筆帽還是一個袖珍卷筆刀。當時李秉承身上的錢只夠買這一支筆,他想了很久,才決定把新買的自動鉛筆送給了我,我接過鉛筆時向他承諾:“我一定會好好保管這支筆,一直好好保管!”
可是,我卻把這支筆弄丟了,我難過極了,比一只饑餓的小狗丟了十根骨頭還難過,而且我也不知道該怎么把這個消息告訴李秉承。
唉!今天,我丟了一支有味兒的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