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許三觀賣血記》

? ? ? 這是我讀過余華的第二本書,先前的那本是《活著》,通過這兩本書,我覺得余華的作品有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它好讀,最直接的表現就是讀起來很順暢,用一個下午就可以把它讀完。之所以會如此是有原因的,或者說這就是余華的寫作特色吧:其一,他的作品重故事,他并不會過多的著墨于環境的渲染和人物細節的刻畫,或者說他對技巧性的東西用的少,就《許三觀賣血記》來說,基本上就是幾個人物你一言我一語就把這個小說給拼湊了出來,跟少去用細節和詞藻去做修飾和填充,所以說它讀起來很順暢。第二點就在于余華能從小人物身上挖掘出一個時代一個社會的悲哀和諷刺,這本書中,他用荒唐的語言講了一個荒唐的故事,而在這荒唐的背后,你讀到的是一個喝人血的社會所帶給人的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使人無奈。第三點,他的作品也是有很強的諷刺性的,但他的諷刺不在于語言,而在于故事,他不同于錢鐘書,錢鐘書的《圍城》中每一句話都彌漫著諷刺意味,比如每個人物的動作神態語和語言,但余華的作品是通過講一個荒唐的故事來表達他的諷刺,它憑借的是故事效果的呈現,就比如這本書。

? ? ? ?這本書的前半部分讀起來很滑稽可笑,許玉蘭因為吃了許三觀的小籠包、糖果、話梅和半個西瓜就嫁給了許三觀,許三觀因為一樂長得不想自己而認為他不是自己的兒子,還有那賣血之前和八碗水就會把血稀釋增加血量的荒唐理論,這些可笑的荒唐揭示了社會的愚昧。

? ? ? ? 到這本書的后半部分讀到的更多的是舊社會喝人血的可悲和可恨。許三觀為了給得肝炎的一樂治病,自己一路上賣血換錢去上海,路上的他腿軟哆嗦,頭昏眼花,路都走不穩,但當時確實沒有辦法。到了后來他們的日子過好了,他仍然念念不忘那一碟炒豬肝,二兩黃酒,于是他很自然的想到了買血,當他得知自己的血沒人要的時候,他迷茫了,因為他不知道下一次大災難來臨時他還能做什么。

? ? ? ? 讀完這本書后,我腦子里一直有兩個畫面在,一個是一次次挺著喝了八碗水的大肚子的許三觀雙腿夾緊小心翼翼的走在去醫院的路上,另一個是在勝利飯店里帶有一絲囂張的許三觀拍著桌子大喊:來一碟炒豬肝,二兩黃酒,黃酒溫一溫。真不知道他是該可笑還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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