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一些人這樣說:
“那是我應得的,我不會讓給他人。”
“我辭去了工作,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孩子的學習上。”
也許這個時候,你會聽到另外一些人對此回答說——“你對自己真好,你真的很愛自己”或者“你真的好愛你的孩子。”
可你真的是在愛嗎?
在《愛的藝術》這本書中,作者弗洛姆將愛看作是一門藝術,對愛提出了以下幾種觀點。
1. 利己,不是愛。
利己者只關心自己,對自己感興趣。對于周圍的人事物,只在乎一切能否為我所用,是否能夠從中得利。而用這種是否有利的標準來判斷一切人事物,是利己,并不是自愛。
利己具有排他性,兩者擇其一,選擇只關心自己。表面上看起來在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情,似乎太愛自己,實際上卻是太不愛自己。正因為他的內心缺少生命力,才需要通過其他的滿足來彌補內心的空虛和失望,試圖通過表面上的關心來掩蓋和補充自己缺乏愛的能力。
因此,“那是我應得,我不會讓給他人”這樣一種獨占性、排他性的愛,并不是真正的愛自己,也許只是在彌補心中的缺失感。
2. 忘我,不是愛。
只關心自己不是愛,而只關心別人的“忘我”也不是。“忘我”的人一無所求,他只為“別人活著”,而且因為不重視自己而感到自豪。
我們在很多母親身上能夠看到這一點,她們通過“忘我”來表達對孩子的愛,想以此來讓孩子學會明白什么是愛,但實際上孩子學到的效果往往不盡如人意。他們身上因為承載太多母親的愛與期盼,因此總是擔心做錯受到母親的責備,想方設法去滿足母親的愿望,以便不讓母親感到失望。在這種壓力之下,他們難于輕松地體驗愛、快樂和幸福。
因此,“將所有的精力放在孩子的學習上”的母親,也不是正確愛別人的方式。同理,一些情侶或夫妻以完全犧牲自我對待另一半的方式,其實也不是愛。
3. 能夠帶來創造性的,才是愛。
兩個陌生人通過相遇、相識,很快地陷入熱戀之中,甚至發生性愛關系,而這是愛嗎?弗洛姆認為,這只能稱之為“墮入情網”。這種情況下,兩個人之間的所有隔閡瞬間消失,他們彼此認為了解對方很多,但其實這只是一種表面的了解,并沒有深入到內心。對他們來說,他們之間的親密,是通過性結合實現的,因而存在一個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之間的親密感會逐漸消失,同時也特別容易從其他的人身上找回這種親密感。
而只有當你把你內心有生命力的東西給予別人,同他人分享你的歡樂、興趣、知識、幽默和悲傷,喚醒了對方身上某種有生命力的東西;關心、認識、了解、尊重對方,對對方負責就像對自己負責一樣;這些既能豐富自己,又能提高對方生命感,給彼此帶來創造性,才是愛。
正如弗洛姆所說的:“如果不努力發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達到一種創造傾向性,那么每種愛的試圖都會失敗;如果沒有愛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謙恭地、勇敢地、真誠地和有紀律性地愛他人,那么人們在自己的愛情生活中也永遠得不到滿足。”愿我們都能努力發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帶來創造性,學會愛,進而在愛中得到滿足!得不到的,去閱讀《愛的藝術》這本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