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賣血記》

本書主要寫在那個動亂貧窮又無知的年代一個小人物許三觀賣血的故事。

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跟爺爺村里的阿方和跟龍去的。許三觀爺爺村里的人認為沒賣過血的男人都娶不到老婆。沒賣過血代表你的身體不結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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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種地,賺不了什么錢,這里的人都是靠賣血來娶老婆,建房子。

第一次去賣血,阿方和根龍教許三觀賣血前要大量的喝水,要喝到肚子又漲又痛,牙根一陣陣發酸。水喝多了,血也會跟著多起來。賣完血去飯店里點一碗爆炒豬肝和二兩黃酒就可以補回來了。豬肝是補血,黃酒是活血。

他們三人喝到肚子跟膀胱都漲又大又痛,才去醫院賣血。

而賣血不光是你健康就能賣,賣血前還要討好賣血的那個李血頭,要帶東西孝敬他。而且不能到賣血的時候想到他,平時也要記得他。否則你有再多的血,再健康的血,他也不要你的血。

許三觀用第一次賣血的錢娶了許玉蘭。第二次賣血為了大兒子一樂。因為一樂把方鐵匠的兒子打住院了。急需要錢治療。只能找許三觀要錢。許三觀只能用賣血的錢賠給方鐵匠。

第三次為了報復妻子許世蘭婚前出軌,跟何小勇生了一兒子一樂。他為了泄心中給別人養了九年的兒子,做了九年烏龜的怨氣。他睡了同一個廠里的女工林芬芳。為了報答林芬芳,他去賣了血。用賣血的錢給林芬芳買了一大堆吃的東西。

第四次賣血是為了兒子,那時正鬧饑荒,整天只能吃玉米粥,一天只能吃兩餐。為了讓兒子們吃一頓好的。他又去賣了血。

因為一樂不是他兒子,許三觀不帶一樂去吃。只給了五角錢叫他去街上買紅薯吃。氣的一樂去找親生父親。又被親生父親趕走。弄的一樂由愛生恨。逃離家。

最終許三觀心善,還是把他找回來,跟他談了心,帶他去店里吃了面條。把他當作親生兒子。

之后幾次賣血除了一次給二樂的隊長送禮。都是為了一樂賣的血。一次是怕一樂在鄉下吃不好,用賣的血給了一樂去買吃和打點他的隊長,爭取早日調到城里來。

之后幾次連著賣血,是為了給一樂治病。因為他頻繁的賣血,休克了。醫院搶救并給他輸了七百毫升。他嚷嚷著要還給醫院。

許三觀總共賣血十一次,十次是為了別人。最后一次是為了自己。但是醫院的沈血頭卻不要他的血了。說他這么老了,還來賣血。諷刺他身上的死血比活血還多。他的血就像豬血一樣。只配油漆工刷在做好的家具上。

從許三觀賣血的故事中看出正是由于當時社會的貧窮落后及腐敗。造成了人們的愚昧無知。以為身上的血就是一顆搖錢樹。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還不用勞動,輕輕松松就來了那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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