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陳小姐,在網上發帖稱自己剛剛生完小孩子一個多月,由于在家休產假,所以工資保底。于是想讓老公一起支付這幾月開銷,卻是沒想到自己老公卻要求陳小姐上班之后還給他。
網友陳小姐說,婚前他們約定丁克。其實老公月入一萬五,所以并不差錢。雖然他們婚后約定一直是AA制,但是老公不懂變通很是讓她感到心寒。
網友陳小姐的老公,是今年28歲的張先生,對于老婆的無聊吐槽,他承認這些都是真的。但是他個人表示,結婚前兩人就討論過了婚后家庭經濟的問題,當時說好兩人AA制,相互不干涉經濟,這得怪現在陳蕓反悔了,張先生不覺得自己的處理方式有任何問題。
張先生說:“孩子是我們共同的,撫養問題上我出一半她出一半,有什么問題?”
現在我們國人的尷尬在于,即迫不及待扎進西化的大潮,而后猛嗆了幾口水后反思,于是又開始念傳統的好。
說現在國人正在迫切的掙脫傳統婚姻——從屬式婚姻,期待向往著“西方契約式婚姻”……而我想說的,在實際上卻并不存在“西方契約式婚姻”!
特別,如果把“契約”單純理解為甲方乙方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那就更不合時宜了!
在任何一個國家,《物權法》都不存在單純適用的婚姻,所有國家都制定了獨立的《婚姻法》,于《物權法》的沒有必然的關系。夫妻共同財產制被多數國家采納,意味著,如果一旦結了婚,夫妻雙方自動被融入了同一個經濟體。這就是婚姻的應有之義,需要夫妻二人在經濟上相互扶持。即使在離婚后,在西方很多國家還明確規定雙方需要維持原有的生活水準,即規定了配偶贍養費,收入高的一方在離婚后付給收入低一方的費用。
所以,無論中西方,經濟弱勢方在婚姻上都是有一定的保障功能的。也許,對于一些西方國家而言,我國在婚姻上的經濟保障力度稍薄弱,那是因為我國的婚姻法中沒有配偶贍養費,說直白了就是經濟補償或幫助,并且也不是強制性的。
在婚前把婚姻搞成買賣,后強制AA制,稱之為獨立自主。
那么必然會發現AA制的弊端,因為它損傷了自己的利益。于是便有了出爾反爾,再又鬧到網上找尋網友的支持。
然后,女性網友會在女性的立場上,毫不猶豫的站出,為身為女性的貼主吶喊助威不絕于耳。
首先看前提。
AA制是婚前約定,此前他們還打算丁克。
丈夫摳門是肯定的,但丈夫大概率對妻子的抵觸不是一天兩天了。
一個個答主口口聲聲女性生孩子多大犧牲。
有沒有想過女方是騙婚,騙男人生下孩子。
約定丁克,女方反悔。
男人根本不想要孩子,因為約定了AA制,結婚懷孕木已成舟,被逼妥協。
女方婚前空口許諾,婚后出爾反爾。
男女身份互換,女方還是罵聲一片。
其實我不喜歡這種談生意的婚姻狀態的。但我只想說,要么談感情,要么談生意。談感情,就按照感情這個領域的倫理來說話;談生意,就按照做生意的倫理來說話。你總不能一會兒談感情,一會兒談生意。
以絕大多數普通人的姿勢水平,我覺得還是談感情要合算一點——比如,假如這個故事里并不是契約制的,而是感情制的,那么這個男的就很不地道了,顯然也不會有人給他辯解了。
在女性比丈夫收入高的時候,表現得更強勢,更愿意和丈夫接受AA;但在經濟收入相對弱勢的時候,則表現得更愿意相濡以沫。
我覺得婚姻走到這一步就實在沒什么意思了,這已經不叫搭伙過日子了,這叫合租。
這位妻子表示不滿應該是還有心維持婚姻,實在談不攏就應該用法律解決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