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女孩,上面有一個姐姐,我5歲那年,媽媽又給我添了一個弟弟,家里的負擔特別重,所以爸媽就把我給遺棄了。
當時,我爸媽帶我去另外一個縣城,說是去走親戚。出了車站,爸媽讓我站在門口等著,他們倆去給我買吃的。可這一等,我再也沒有見過他們了。
我等了好長時間,也沒有見爸媽回來,不由得就大哭起來。這時候來了一對夫婦,問我是怎么回事,我說我爸媽找不到。然后他們就安慰我,帶我去吃好吃的。我就給他們講了我家的情況。
這夫妻倆聽后商量了一會兒,說帶我找我爸媽,我就聽信了。可沒想到他們是把我帶到他們家里,然后和我說,找不到我說的地方,讓我先在他們家住。
當天還給我買了很多玩具,我還是哭著要找我爸媽,他們就不斷的勸我,說一定會幫我找的。就這樣,他們成了我的養父母,我在這個家生活了下來。
漸漸大一點了,我也明白了很多事。我知道親生父母是把我給拋棄了,所以我心里也就不再想著找他們。而養父母的家庭條件也很好,對我也是當做親生的對待,所以我我決定要把養父母當親爹媽照顧。
我大學畢業后,談了一個單位的男朋友。他長得蠻帥的,懂浪漫會哄人,他向我求婚我立馬就答應了。可是我帶他回去讓養父母看的時候,我爸不同意,他說我男朋友一看就不是靠得住的男人,讓我和他早點斷絕來往。我媽也說,結婚一定要慎重,要找個脾氣好點的,這樣才能幸福。
可是在我看來,他們那都是老思想,只有自己喜歡的才能幸福。更何況我男朋友工資也不低,目前當了小領導,以后也會有前途的。
我怎么說爸媽都不同意,他們說我男朋友人品暫且不提,單說他老家很遠這就是很大的問題,遠嫁的沒有幾個過的很幸福。然后他們又讓我去相親,給我介紹了一個他們生意伙伴的兒子,說知根知底,可靠。
我見了那個男的,也還不錯。但只覺得我們兩個是他們生意上的一場交易,所以我就拒絕了。我媽就罵我白眼狼,不識好歹。
這讓我很難接受,我養父養母不也是很自私的嗎?不然怎么會去拿我的婚姻幸福去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