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宋小君
生活,遠比戲劇狗血。
在一段感情里,最嚴重,最有戲劇效果,最一拍兩散的行為,大概就是捉奸在床。
但凡是捉奸,少有不兩敗俱傷。
捉奸的憤怒,被捉奸的難堪,積累了多年的感情,定格在一副這樣不堪的畫面上。
就算明明知道感情已經破裂,婚姻只是維系,但人總是不愿意提前死心,一定要把自己、也把對方逼到一個極限,定時炸彈一定要炸了,戲劇才能收場。
而捉奸對于明星來說,成本就更大。
身上還背著代言,背著角色,身后有經紀公司,多少人靠著自己吃飯,粉絲和觀眾們,刷著微博,等著最新的消息,期待著反轉。在捉奸之后,除了要忍受悲痛,還要努力保持理智地發聲明,解釋,昭告天下。
誰愿意把自己的家事兒公之于眾呢?
還不是被逼的嗎?
被粉絲,被觀眾,被經紀公司,被名聲,被利益,沒辦法,總要給一個交代,哪怕真的是自己的家事兒。
但觀眾對于明星的態度,早就習慣了人戲不分,明星在臺上是戲,在臺下也是戲。
選擇沉默,不發聲,等到有一天,事情自己暴露出來,黑水一樣會潑過來,越來越亂,七嘴八舌,更解釋不清楚。
選擇激進,深夜發聲明,又要被人評說,知不知道家丑不可外揚?男人有沒有擔當?聲明寫的不好。公關公司該換了。
一方發聲明了,觀眾覺得那是一面之詞,靜待著另一方也跑出來撕逼,在這樣的圍觀之中,殘存的夫妻、情侶感情,一絲一毫也剩不下。你爆我的黑料,我爆你的黑料。在一起睡了這么多年,誰還不知道誰的猥瑣事?既然大戲開場,觀眾嗷嗷待哺,那就撕逼吧,那就互黑吧,那就不顧后果吧。
可是捉奸這種事情,哪里有贏家?
愛情的發生,很難控制,情不知所起。
原本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有時候,愛情里被強行加了雜質,有錢,有名,有權,似乎更容易催生愛情。
至少很多人是這么以為的。
愛情本身的自然而然,在名利面前,反而沒那么重要了。
我們羨慕有的人終究迎娶了愛情,但輪到自己了,名利又跳了出來,至少,至少有錢有名有權可以給愛情加分吧?誰也不愿意在愛情的名義里過苦日子。
于是就產生了一起并不純粹的婚姻關系。
婚后的生活成了維持,又成了堅持,最后成了折磨,互相折磨。
男人低估了除去名利之外,愛情本身對女人的影響。
女人高估自己承受自己不被愛,不夠愛對方的能力。
直到迎來爆發。
劈腿了,出軌了,留下一個爛攤子,或多或少地影響著后半生。
這至少是捉奸在床這件事發生概率最大的原因之一。
當然,一生漫長,也存在愛情在婚姻里提前消亡,有人宣稱自己在婚后才找到了真愛。
這個時候,婚姻里另一方的不愛,不顧家,都會成為一方出軌的理由。
似乎這樣說了,就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
再冒出一堆鬧劇。
圍觀者興奮,當事人疲于奔命。
秀恩愛時,觀眾高呼,好有愛。
劈腿之后,觀眾慘叫,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對于觀眾來說,不過是看了一場戲,沒有人真正往心里去。
所以,實際上,明星也好,普通人也好,不需要跟觀眾交代,最需要的是給自己一個交代。
婚姻,本應該是愛情的歸屬。
不愛了,沒關系,愛上別人了,也好說,霸氣一點,有擔當一些,先把婚離了,承受自己背叛婚姻的后果,然后再去開始你的新生活,不要給對方捉奸在床的機會,也不要讓自己在一個赤身裸體的夜里,被曾經睡在一個被窩里的人捉奸。
生活已經夠難了,有點擔當,少點背叛,對誰都好。
該不該捉奸在床?
努力愛了,問心無愧,該捉就捉,該憤怒時憤怒,憤怒之后,冷靜下來,把事情處理好,從此一別兩寬。
問心有愧,感情名存實亡,不捉也罷,愛情是溫潤對方,不是成為對方的羈絆。好聚好散。
但這些都不是最佳解決方案。
最佳的解決方案是,找一個你愛的,也愛你的,兩個人的愛情經歷過坎坷,接受過不止一次的考驗,就算生活里有誘惑,也能一門心思地愛下去。
愛情,本應是渡你渡我,而不是給彼此添業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