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讀書才有樂趣
<p>
1、應該讀還是喜歡讀
<p>
根據讀書的動機區分為——為增進知識不得不讀、喜歡它所以主動讀。
后者的好感度會隨著書籍的長篇字數和復雜人名而消逝,因此讀這類書還需要付出一點毅力。不管別人如何贊頌一本書,除非它能使你感興趣,否則它就與你毫不相干。別人喜歡的書,你可以不喜歡,因為他覺得有趣,不一定你也覺得有趣,對不對?讀書區別于紙牌、象棋等游戲獲得的樂趣,讀書可以隨時隨地開始,同時又干著別的事情,隨時停止。讀書可以給自己營造一個幾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護所。
毛姆一天同時讀4-5本書:早晨開始工作前,讀科學或哲學;工作結束后,讀歷史、散文、評論或傳記;晚上,看小說。隨身帶詩集,興之所至讀一段。床頭放一本隨便從哪里開始讀、讀到哪里都可以隨便放下的書。
2、冗長名著的正確打開方式——跳讀、節選
<p>
書有好書和壞書之分,其區分標準在于個人喜好。當然了,一本好書里面的文段也要分為有價值與無價值兩類,再出名的作家的書也并非每個部分都很有價值的。
跳讀要挑書,水分大的書可以跳讀。跳讀的關鍵在于,將全書瀏覽一遍下來,就能抓住其中最有價值的部分。不必將書每個字都看仔細了,因為書內的文字基本可以根據作者寫作目的分為——描述(發生了什么事)、解釋(意味著什么)、結論(所以作者的看法是)。
節選本:冗長的名著往往難以下手,這時候讀精彩的節選文段便是首選。譬如塞繆爾·理查遜的《克萊麗薩》、馬塞爾·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安德烈·莫洛業的《回憶普魯斯特》等。
過去,讀者總希望小說字數越多越好,畢竟花了錢去買。19世紀開始,在月刊連載小說可獲得豐厚的報酬,由于報酬按字數計價,且需要定期交稿,作者們被迫拉長了小說,用不相關的內容將故事弄得拖泥帶水!于是乎,刪贅字,變成了勇氣也是藝術。除非敘述有助于推動故事的發展或者有助于讀者了解人物的某些情況,否則就是多余的廢話。將無價值的段落刪掉,保留下來的,將是趣味雋永的精華。
赫·喬·威爾斯認為,小說是社會問題的反映,是社會教條和思想的批判,因此不能僅僅視小說為消遣手段。毛姆則認為,小說家不惜犧牲真實性和可信性以獲得讀者的興趣,而具有知識性或者科學價值的著作絕對不會這樣寫,因此小說的目的不是教育,而是娛樂。
▲欣欣覺得,威爾斯的判斷前提是“這部小說反映了社會問題”,如果讀者覺得這部小說反映了社會問題,就不應以消遣的方式去閱讀它。反之,如果讀者并沒有察覺出這部小說的深層次目的,那么,也只能以娛樂的手段去看書了。也就是說,究竟看小說是鉆研還是消遣,完全視乎讀者受啟發的靈感到達何種層次。小說面世后,作者就失去對其的掌控權,小說就像流動的生命,融入到每一個讀者的平常生活里。
3、你最愛的小說應該是怎樣的
<p>
** 特性一:主題能夠引起廣泛和持久的興趣,不僅能使各階層感興趣而且具有較普遍的人性。**基于一時熱門話題而進行創作的小說家,是個淺薄的小說家,因為人們一旦對這樣的題材失去興趣,他的小說也就像上星期的報紙一樣不值得一讀了。
特性二:故事合情合理,人物根據其性格而行動非因作者強硬安排而發展,敘述部分直截了當,文筆簡潔,結尾自然。
特性三:好的小說應該引人入勝、發人深思。
4、暢銷書就不值得買嗎?
<p>
某些自認為屬于知識階級的讀者,會因為一本書是暢銷書就予以譴責:“為錢寫作的作家,就不是在為我寫作?!?/strong>這樣的言論愚蠢之極,只能說明他對文學史一無所知。約翰遜博士就是為了掙錢償付母親的殯葬費在一周內寫出英國文學中的不朽之作《拉塞拉斯》,巴爾扎克和狄更斯也都不恥于為錢寫作。
誠然,并不是說暢銷書一定是好書,一本書很可能由于戳中公眾感興趣的某個熱點問題而暢銷。盡管這本書很可能構思得很差,寫得很糟,但人們只知道書里有某種特別的東西使他們感興趣。如果批評家能指出這是什么東西,批評才有教益。
二、怎樣思考就有怎樣的人生
<p>
對一個把讀書看作是一種需要和一種享受的人來說,只有哲學永遠不會讓你失望。你永遠不可能到達它的盡頭,它就像人的靈魂一樣多姿多彩。它談論宇宙,談論上帝和永生,談論人類的理性功能和人生的終極目的,談論人的能力及其局限。
毛姆有許多哲學上的不解:我是完全自由,還是出于一種幻覺才自以為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人生是本來就有意義,還是必須由我來賦予它某種意義?……為了解答這些問題,他開始雜亂無序地讀各種各樣的書。
毛姆想尋找一本書,一本能使他一勞永逸地解決一切疑問的書,這樣他就可以放手去建立自己的生活模式。在閱覽群書廣識良朋以后,毛姆發現,這樣的夢想之書只能由他自己寫出來。他豪情壯志地找來研究生才需要攻讀的哲學巨著,打算結合自己四十多年的生活知識和感悟寫出夢想之書,然而在研讀過程中,他陷入了無知的昏暗中,只覺得繁瑣又茫然。最后只能放棄了這個念頭。
▲欣欣覺得,毛姆可以效仿巴爾扎克的寫作習慣,先起草一份哲學心得,通過閱讀不同的哲學巨著填補知識缺陷。這樣比狂吞幾千萬資料再消化和總結,要實際得多。
“欲速,則不達。”太過追求完美,反而連開頭都熬不過。
三、看名著前先了解一下作者的八卦
<p>
1、《堂吉訶德》
<p>
塞萬提斯很窮,他寫東西多半是為了掙錢,把類似短篇小說的東西插在《堂吉訶德》里充數,《堂吉訶德》故事荒唐有趣,但建議跳讀。
2、《蒙田隨筆》
<p>
蒙田是一個懷疑論者,當看到事物的兩面而無從肯定時,虛心地不作結論最為適宜。他的懷疑論使他對人對己都很寬容,而寬容能夠讓我們對自己的生活更加熱愛,對他人的幸福更加關心。
3、《威廉·麥斯特》
<p>
這是最后一部18世紀悲傷主義小說,也是第一部19世紀浪漫主義小說。歌德用一個經常發泄懷才不遇牢騷的主人公串起了一連串的離奇事件,他在主人公的周圍設置了許多不同尋常的、甚至稀奇古怪的人物代表歌德本人表達對各種問題的見解。
4、《湯姆·瓊斯》
<p>
罕娜·摩爾曾在她的回憶錄中寫道,她一生中僅有一次惹得約翰遜博士發火,原因是她在他面前提到《湯姆·瓊斯》中的某些詼諧滑稽的章節。“聽你從一本這樣邪惡的書里引文摘句,真叫我吃驚,一個行為端莊的夫人是不該讀這種書的。我不知道世上還有什么書比這本書更下流了?!?/strong>
<p>
毛姆認為就算是行為端莊的夫人,在婚前讀讀這本書也有很有好處的?!稖贰き偹埂穼懙乃坪醣M是趣味低下的莽漢和蕩婦的事,但其實,作者菲爾丁希望通過一部普通人生活的史詩表達出這樣一個觀點:人性中從來就沒有徹底的公正無私。
5、《傲慢與偏見》
<p>
簡·奧斯汀擅長描寫人們的日常生活、內心感情和許多錯綜復雜的瑣事,雖然小說中并沒有發生什么了不起的事,但是當你每讀完一頁總想迫切地知道下文如何,能叫你這樣做的小說家是最有才能的小說家。
<p>
另外,簡·奧斯汀是18世紀的段子手,寫給朋友的信都非常風趣,愛開玩笑又要人不覺得刻薄非常難得,譬如——
“請想想,霍爾特夫人死了!可憐的女人,這是她在這個世界上能做的唯一的一件不受人攻擊的事了?!?br>
“有人告訴我,有位先生,柴郡的一個軍官,一個很漂亮的年輕人,很想經人介紹和我認識;但是他的愿望沒有強烈到足以使他采取行動,我們也就無緣相識了?!?/p>
奧斯汀家有個女親戚和某個曼特博士有了私情,致使博士的原配一怒之下回了娘家。簡在信中寫道:“由于曼特博士是個牧師,他們的事情不管多么不道德,總有一點一本正經的味道?!?/p>
6、《大衛·科波菲爾》
<p>
狄更斯20歲的初戀是多情輕浮德的銀行經理女兒,瑪麗亞·比德奈爾,也是《大衛·科波菲爾》里被主人公深愛著的女生朵拉的原型。
狄更斯屬于年少成名型,22歲連載的《匹克威克外傳》讓他的名聲像火箭般飆升上天。
1836年他與凱特·霍格斯結婚,卻同時愛上了凱特16歲活潑可愛的妹妹瑪麗。過了幾個月,瑪麗不幸病逝,狄更斯從她手上取下一枚戒指戴在自己手上,甚至打算死后葬在瑪麗旁邊。
狄更斯是個非常勤奮的作家,經常是一部作品未寫完,第二部作品就已經動手寫了。除了寫作,他還創辦并主持了三份周刊,還以騎馬、跳舞、演戲、變魔術為娛樂活動。除了承擔起豪宅和家庭巨費開支,狄更斯還要負擔父親和一些親屬的生活費用。
最令狄更斯不爽的是,他那生性浪蕩的父親老是拿他的名義向人借錢,甚至偷偷把他的手跡和手稿拿出去賣!
凱特似乎沒有真正愛過狄更斯,她之所以嫁給他,完全是因為——女人總得嫁人的,而她是八個姐妹中最年老的。她善良、文雅、嬌弱,但沒有必要的修養和才能與丈夫的顯赫地位相匹配。與此同時,凱特的另一個小妹妹,喬治娜,越發長得像瑪麗了。狄更斯與喬治娜日夜相守,他們計劃在巴黎找一套公寓住下,再設法弄走凱特。
1857年,狄更斯45歲。他應邀到曼徹斯特去排演《結冰的深淵》,一名年輕美貌的女演員,愛倫·泰爾蘭應聘角色。愛倫熱烈的敬慕之意與凱特的冷漠形成顯明對比,狄更斯打算與凱特離婚,但又擔心社會名譽受損。后來解決辦法是,凱特獨自去坎墩鎮住,每年得到六百英鎊的津貼,而兒女則與狄更斯住。據聞凱特妥協的理由是她酗酒,不適宜照顧孩子。
狄更斯在帕克海姆附近為愛倫租了個房子,他去世以前,愛倫一直住在那兒,還為他生了一個兒子。
1870年6月里的一天,喬治娜吃晚飯時發現狄更斯臉色不太好,于是說:“哦,你得躺下休息!”他回答道:“好,就躺在地上吧!”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句話了。
7、《呼嘯山莊》
<p>
《呼嘯山莊》不是用來評論,而是用來感受的。它提供一種只有極少小說能帶給你的體驗,那就是力量——愛情的痛苦、迷戀和殘酷執著地糾纏在一起。
《呼嘯山莊》前幾章的文風比后面各部分更加矯飾和夸張,有些人猜測前部分是艾米莉·勃朗特那個無賴弟弟寫的,毛姆不以為然。毛姆覺得,艾米莉此前未寫過一本書,因此寫作開頭喜歡用些華麗的詞句也是很正常的,往往越寫到后面便越自然。
艾米莉本人就是凱瑟琳的原型,因為她像凱瑟琳一樣任性和充滿激情;但同時她又是希刺克厲夫,把自己的激憤、受挫的情欲、無望的愛、妒忌、對人類的憎恨和蔑視、殘忍和虐待狂等都壓在了希刺克厲夫身上。艾米莉姐姐的朋友曾說過這樣一件事:“艾米莉喜歡帶她姐姐去看牲口,但她姐姐天生害怕牲口,艾米莉嘲笑她并以此為樂?!泵氛J為,當艾米莉化身希刺克厲夫對凱瑟琳又踢又踩并按住她的頭朝石板上猛撞時,她就像嘲笑她姐姐一樣地大笑;當她化身凱瑟琳時,表面上看不起希刺克厲夫,心底里又愛著他桀驁不馴和粗魯殘忍的天性。
8、《紅與黑》
<p>
司湯達11歲時偷偷參加了一個革命者的集會,卻意外地收到了震動,他發現無產者不僅衣衫襤褸、渾身臭氣,而且粗俗不堪、滿嘴臟話。“我熱愛人民,憎惡壓迫他們的人,但是如果要我和人民生活在一起,那我覺得簡直是一種不堪忍受的折磨。”他寫道。
司湯達的戀愛經歷簡直令人心酸,他又矮又肥(有錢以后更加肥了),和女演員美拉妮分手幾個月后,他看上了表兄的妻子亞歷山德拉并開始全套謀略發動進攻,追了18個月后告白失敗。兩個月后,他去米蘭度假,又看上了同僚的情婦吉娜,這段戀愛關系維持了3年多,吉娜為了不讓其他情人發現司湯達,主動跟他分手了。在司湯達51歲時,他向幫自己洗衣服的婦女的年輕女兒求婚,被打臉拒絕了……
司湯達富有天資,工作勤奮,創造力卓越,然而常常抱有荒謬的偏見,多疑苛刻,極度虛榮。他耽于肉欲而且趣味粗俗,行為放蕩又缺乏激情。他不是職業作家,甚至連文人都算不上,但他不停地寫,不停地剖析和暴露自我。希普里特·泰納盛贊其為古今最偉大的心理學家。
《紅與黑》中的于連,是司湯達很想、但無法成為的那種人。他賦予于連天生自如的吸引女性的魅力,女人一見他就神魂顛倒,他將自己追求女性的(總是失敗的)方法轉換成小說中完美的成效。同時,他又將自己的羞怯、自卑、野心、敏感、心計、多疑、虛榮、易怒、肆行無忌、不知感恩等劣根全都給了于連。司湯達希望塑造一個具有反叛個性的人對社會所作的反抗,即【美好的罪惡】。
9、巴爾扎克
<p>
巴爾扎克是第一個注意到人們的經濟情況在生活中的重要性的小說家。他并不滿足于說金錢是萬惡之源,因為他發現,罪惡的是人們追逐金錢的貪念。在巴爾扎克的小說里,一個個人物都是迷戀于金錢,他們的人生目標就是追求驕奢淫逸的生活和擁有漂亮的住宅、漂亮的情婦(這種生活目標當然庸俗無聊,然而今時今日,許多人的生活目標與這些小說人物一樣。因為時代在變,人性卻依舊)。
巴爾扎克認為,寫小說必須要迅速轉換情節,才能把讀者吸引住,必須采用人們最關心的那些主題,即愛情、財富、榮譽和生命。同時,作者本人還必須有足夠的激情去感動讀者。
巴爾扎克非常喜歡記筆記,無論走到哪兒他身邊總帶著筆記本,以便于隨時記錄靈感。
在寫作時,他的生活很有規律,六點吃了晚飯后就上床睡覺,半夜一點起床,喝著提神的咖啡奮力寫作到清晨七點。大約八點至九點,出版社會來取走部分手稿,這之后他又開始工作直至中午。
他并不是非要把一切都考慮周全才動筆的作家,總是先寫出粗略的草稿,然后修改增刪甚至變換章節順序。
【八卦來了】
<p>
巴爾扎克經常為了預支稿費和出版社保證某某日期一定交出部分小說稿,然而匆匆忙忙趕出來以后,他卻拿著這些小說稿去跟其他出版社談錢。由于不守信用,他經常與出版社打官司。
另外,他的臉皮極其厚,曾購入大批餐具并要求刻上貴族紋章(盡管這紋章根本不屬于他),他還在自己的姓氏前加了貴族專用的冠詞「德」。為了撐起奢華生活的外觀,他不惜高筑債臺,一邊自責著剁手一邊不停地購入瓷器、家具、繪畫、雕像和珠寶。他在一次宴會上吃了一百個牡蠣、十二塊炸肉排、一只鴨、一對鷓鴣、幾道甜點和十幾只梨,徹底把自己吃成大胖子。
他支付昂貴的旅行費用,母親卻連續幾個星期只能靠面包衛生。雖然天才的道德不能用普通標準衡量。毛姆認為,巴爾扎克是個極端自私、不講道德、大肆揮霍的人,然而,如果他簡樸節制,也許他就寫不出那么多激情澎湃的作品了。為何這樣說,因為!他只有在債務的壓力下才能專心寫(zuo)作(si)。他會一直寫到臉色發白、疲憊不堪,以作品還債有如燃眉之急。
10、福樓拜
<p>
如果說愛因斯坦是20世紀的公認天才,那么,福樓拜就是19世紀的天才。
福樓拜對文學創作有著狂熱的勤奮,他認為生命的目的不是活著,而是寫作。為了實現自己的創作抱負,他不惜犧牲各方面的生活。十點起床,讀信、看報,十一點吃午飯,然后讀書、工作至傍晚七點,到花園散步回來后繼續工作至深夜。為了獲得寫作的生活經驗,他每年去巴黎住上三四個月。
文體大師是怎樣修煉而成的?
福樓拜認為,要形容一樣東西,只有一個詞最貼切,不可能有兩個同樣貼切的詞。每當他想寫一部小說時,他總是先閱讀有關材料做大量筆記,然后大致概括出小說的主要內容,擬出提綱,再照著提綱一邊推敲一遍寫,寫完就修改刪減甚至重寫。他還會走到露天平臺上大聲誦讀他寫定的那些詞句,如果詞句聽上去不順口,他就會重寫到滿意為止。無怪乎,他用了四年七個月才寫完《包法利夫人》。
11、托爾斯泰
<p>
巴爾扎克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家,但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是托爾斯泰寫的《戰爭與和平》。托爾斯泰用了6年時間才完成了這部史詩地位的作品,他選擇拿破侖戰爭時期,以拿破侖入侵俄國、莫斯科大火和法軍潰敗作為小說的高潮。據說這部作品大約有500多個任務,作者賦予他們鮮明獨特的個性,將人物形象活靈活現地呈現在讀者面前。
篇幅浩大的小說難免會消磨作家創作的熱情,《戰爭與和平》中關于共濟會的經歷非常冗長乏味,到了小說結尾,托爾斯泰開始長篇敘述他的歷史觀點,拖慢了小說的節奏。然而,將要收尾之時,他又再次顯示出自己充沛的創作活力。他在小說結尾處介紹了小說人物們七年后的狀況,經歷了種種動蕩、艱辛、憂愁、痛苦和不安以后,他們過去的激情和理想居然銷蝕得無影無蹤,進入了中年人的自滿自得狀態。托爾斯泰通過一個平常結局的收尾,刻畫了深刻的悲劇意味——這就是人生的大結局,再輝煌的盛年總會回歸平淡。
<p>
<p>
強烈推薦大家閱讀上述名著前,先看看毛姆大人的書評,輔助欣賞閱讀名著。 《毛姆讀書心得》是文匯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毛姆讀書感想的合集,選自毛姆的三部散文《總結》《十大長篇及其作者》和《書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