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蕭今天早上共花費了一個小時將“蕭蕭”這篇短篇小說看完了。
看完這部短篇小說,我只有一種感慨,那就是我們生于這個時代是何其幸事呢!如果我們生活在蕭蕭那個年代,愚昧,無知,落后,封建,是非常不利于女性的發展的。那個時代的女人,拼的是投胎技術,如果會投胎,生于優渥之家,成為蕭蕭祖父口中的不正經的女學生,則可以自由的戀愛,還可以當官。如果非常不幸,投胎到比如像蕭蕭那樣死了爹媽的窮苦人家,等待她的,可就是去做童養媳的悲慘命運。
說道蕭蕭當童養媳,這在現代人看來是多么悲慘的事情,可是蕭蕭卻并不這樣想。因為蕭蕭寄養的伯父家實在是太窮了,沒有比在伯父家更窮的家庭。就像沈老所寫的,蕭蕭的出嫁只是從這家轉到了那家。別的鄉村小姑娘年幼的時候離開自己的母親嫁到別人家當童養媳時,都是坐在花轎里不由自主的啼哭,而蕭蕭不,她是笑著嫁進小丈夫家的。
讀到這里,我不禁替蕭蕭感到悲哀,一種不能掌控自己人生的悲哀,一種屈從于命運的悲哀,一種進入了虎口卻自得其樂的悲哀。可能吧,蕭蕭本人并不這樣覺得,蕭蕭甚至還覺得,嫁進小丈夫家,自己的生活好了許多。至少是吃的比以前好了。
沈老在文中寫,蕭蕭的身子,如一株長在院角落不為人注意的蓖麻,一天比一天長大起來了。蕭蕭是很知足的人,是一個肯在爛泥潭生活卻仍然自得其樂的人。
她帶著自己的小丈夫玩。說起這個小丈夫,蕭蕭十二歲嫁進門時,小丈夫才三歲。試想,一個三歲的孩子,能懂得什么情愛?蕭蕭像一個母親似的帶著他,帶著他去村前柳樹下玩,帶著他去河邊洗衣,總之,蕭蕭在哪里,小丈夫就跟到哪里,蕭蕭也喜歡這個小丈夫,但蕭蕭不知道,喜歡,并不代表愛。蕭蕭并不能很好的區分喜歡跟愛之間的關系。直到,她遇見了花狗大。
花狗大是小丈夫家的幫工,年輕,開朗,見多識廣,會唱山歌。蕭蕭注意到花狗大,是一次花狗大替小丈夫打樹上的棗子,兩個人就這樣相識了。小丈夫對蕭蕭說,花狗大會唱山歌,還教會了自己一首山歌并唱給蕭蕭聽。蕭蕭起了興趣,便讓花狗大給他唱歌,可不曾想花狗大卻起了跟蕭蕭談戀愛的心。
蕭蕭雖然個子長大了,心卻沒有跟著長大。祖父說,每到放“水假”的時候,城里的女學生便三三兩兩路過這個村莊。在祖父的嘴里,女學生是代表著放蕩不守規矩的女人。可以當官,可以自由戀愛,可以隨便的與心愛的男人睡覺。還說這些女學生在城里乘坐的交通工具是一個大匣子。這讓蕭蕭很好奇,也很向往。
可是蕭蕭能去像這些自由灑脫的女學生們一樣嗎?不能!蕭蕭自打進了小丈夫的家門,就注定了她這一生,都跟這個面前軟軟糯糯的小人連在一起了。
可是蕭蕭真的肯認命嗎?我認為那個時候的蕭蕭心里并沒有考慮那么多,她遇見了花狗大,花狗大對他好,肯跟她說知心話,理解他,與她共情。花狗大會唱山歌,會討她歡心。這個花狗大,跟自己的小丈夫是根本就是兩回事。小丈夫那么小,他懂得什么?可是依蕭蕭的年紀,也明白了愛一個人是什么滋味。蕭蕭喜歡小丈夫,卻把愛,給了花狗大。于是蕭蕭從少女變成了婦人,從一個人變成了兩個人,蕭蕭懷孕了。
蕭蕭知道自己懷孕時是手足無措的,她找到了花狗大商量對策,是把孩子打掉,還是與花狗大一起遠走高飛。花狗大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一個人收拾了鋪蓋卷消失不見了。只留下了身懷六甲的蕭蕭。蕭蕭這個時候想起了城里的那些女學生們,也就是這個時候,蕭蕭突然明白了人與人之間的區別,知道了命與命的不同。她想抗爭她想跑,可是她失敗了,被抓了回來。
現了懷的身子和心虛逃跑的舉動自然瞞不過小丈夫一家,小丈夫一家人心中也是窩火的。買來的女人肚子里被別人搶先下了種。這種事,自然驚動了宗族。觸犯族規做了傷風敗俗之事的蕭蕭也被囚禁起來等候處罰。
從一開始,蕭蕭的命就不是自己的,小的時候,命是伯父的。長到十二歲,被人買了去,命就是小丈夫一家的。到如今,蕭蕭犯了愛情中的男女都可能犯的錯,被小丈夫家棄絕,蕭蕭那草芥一般的性命便落在宗族的大手中了。
是“沉譚”?還是“發賣”?蕭蕭生父那邊的親戚都勸告蕭蕭的伯父,出了這樣傷風敗俗的事情,干脆沉譚浸死蕭蕭。可伯父不忍心,可是又必須得給小丈夫家一個交代。于是就“發賣”。
那么蕭蕭最后是否會被發賣?答案是沒有。因為年幼的小丈夫不肯。蕭蕭便得以繼續在小丈夫家生活了下來。
不久,蕭蕭生了一個男孩子,叫牛兒。牛兒十二歲也接了一門親,女方比他大六歲。
那一天,蕭蕭懷里抱著自己的小兒子毛毛,站在家門口,看著鑼鼓喧天而來的接親隊,聽著花轎里那個年輕女孩的嗚嗚哭聲,我想,蕭蕭一定能明白那哭聲的含義。
那是對溫暖的母愛,無憂無慮的生活,自由的戀愛以及對主宰個人命運做的痛徹心扉的撕裂和訣別。一代又一代,一年又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