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正常情況下分手的話,做普通朋友可以,但是基本不會再來往。
什么是普通朋友?就是存有聯系方式,一年一次問候:“新年快樂”“同樂” “XX節愉快”“你也是” 完… ?不會再見面,世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不刻意還真不一定能再遇見。
但還有一些例外…比如…
第一種:不是雙方自愿分手的。
這種被迫分開的情況最容易復合…如果雙方在分手之后都沒有找到更合適自己的另一半(多數是假分手藕斷絲連、難分難舍),也許會在不久的將來上演一哭二鬧三懷孕的情景劇來強制上檔。那自然是做不成朋友,是要做一家人的節奏…
第二種:被甩的一方單方面不死心。
這種就有點恐怖了,如果只是一直求復合不上強硬手段的還好,就怕動手的哇…這幾年沒少見“情侶分手后,男友刺死女友或家人”的新聞啊。這還做什么朋友…命都沒了…
其實很多情侶在一起之前都是特別好的朋友、哥們,經常來往,然而分手后就不再聯系,不在一塊玩了,不是什么世界觀、價值觀變了。大部分原因就是見面挺尷尬…畢竟和共同的伙伴在一起聊天,不免會說到兩人獨自出行時,我之前和他戀愛的時候有去某某地玩過怎么怎么了balabala… 會突然想起那時兩人在一起的感覺,然而愛不在了,這種感覺總會讓人覺得哪里怪怪的…還有一小部分人不一起玩了的原因就是:不想看到自己還沒新對象,對方就已經找了個比自己優秀的。說白了,就是會嫉妒。
我覺得,感情這種事情,哪有什么合不合適,只看你愿不愿去遷就對方,為了對方改變。只要你愿意,即使世界末日你也愿意和他在一起。如果不愿意,即使是喝了你杯里的一口水你也會提出分手。當然,前提是你確定你和他真的是愛情。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不愛了就趁早收拾你的包袱滾出我的世界,拖泥帶水就是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