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條薩提亞親子教育語錄
1、做一個情緒穩定的媽媽是給孩子最好的禮物。
2、當孩子覺得父母不愛自己時,其實是父母根本不知道怎么愛他自己。
3、在家庭中,孩子的安全感主要來自媽媽,而關于“我是誰,我是怎樣的”自我概念則是來自于爸爸。作為父母,你給孩子的心理營養足夠嗎?
4、放手是指當一個孩子已經有了這樣的一個自主性的時候,一定要放手。
5、鼓勵是沒有目的的,是發自內心的,當爸爸有做得讓孩子理解不了的事情時,不需要替爸爸說話,而只是做給孩子看:這樣的爸爸我是如何跟他相處的,我是如何接納他的。
6、如果我能幫到我自己,讓我快樂、和諧,那么這也是送給我孩子最大的禮物。
77、相信孩子是相信他一定是當下的他能夠做到的最好,相信他和自己一樣是純潔、美好的,相信他的生命會讓他發揮出最符合他生命本質的東西。而不是相信他不用父母的引導和提醒也能做到滿足父母的要求。
8、父母的關系是父母自己的事情,孩子做好自己是對父母最大的幫助。
9、偏差行為是一種求救信號,是因為內心有不能滿足的渴望:安全和愛。
10、孩子說謊,是他/她需要說謊。假如孩子感覺到在大人面前是足夠安全的,他/她就會愿意講真話。你是一個讓孩子感覺到足夠安全的父母嗎?
11、夫妻關系對孩子影響極大:
(1)影響孩子的親密感,甚至帶到孩子以后的新家庭;
(2)影響孩子的責任感,使孩子成為家庭的拯救者、無能者或者冷漠者;
(3)影響孩子的安全感。
12、情緒是一種能量,如果內在有許多情緒垃圾沒有處理,就會累積起來,然后在不停的尋找出口,孩子的偏差行為就是其中一種表現。學會做自己情緒的主人,成為身心一致的人,然后你才能教孩子這么做。
13、如果父母或者其他家里人關系緊張,孩子內在累積了很多情緒,焦慮和痛苦就會導致孩子自傷,比如狂抓頭發或者撞尖銳物體,用“生理反饋法”即自我傷害來緩解內在的焦慮和痛苦。家長要多關注容易出現意外或者受傷的孩子,幫助孩子用更好的方式來表達情緒。
14、孩子是否樂觀、自信,跟媽媽的情緒是有很大關系的。一個樂觀、平和、情緒穩定的媽媽,通常會讓孩子感覺到安全、自在、樂于去向外界探索。你是那個情緒穩定的媽媽嗎?
15、“我喜歡我自己嗎?我不知道明天事業是否會成功,但即使不成功,我能否依然欣賞和尊重我自己?”25歲之后,讓我們學會像一棵植物一樣,有陽光空氣即可。學會做一個滋養性的人,無條件的接納和滋養自己,同時也滋養他人。
非暴力溝通
1.使用暴力的人是因為他們內心的寧靜遭到了破壞,所以他們才會用暴力的方式維護或尋求心靈的和平。
2.讓尊重,理解,欣賞,慈悲和友情,而非自私自利,貪婪,憎恨,偏見,懷疑和敵意,來主導生活。
3.也許我們并不認為自己的談話方式是暴力,但我們的語言確實常常引發自己和他人的痛苦。
4.運用非暴力溝通聆聽彼此心靈深處的需要,我們將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人際關系。
5.當你施與我,我給你我的接納。當你取之與我,我感激你的賜予。
6.非暴力溝通的四個要素:觀察(留意發生的事情),感受,需要,請求。
非暴力溝通的過程:
什么是我的觀察?
我的感受如何?
哪些需要(或價值,愿望)導致那樣的感受?
為了改善生活,我的請求是什么?
7.對他人的評價實際上反映了我們的需要和價值觀。
8.暴力的根源在于人民忽視彼此的感受和需要,而將沖突歸咎于對方。
9.不得不換作我選擇……因為我想……
我們可以用負責人的語言代替回避責任的語言。
10.認為某人應當受到懲罰,使我們難以體會到心中的愛。
11.道德評價,比較蒙蔽了對人對己的愛意。
12.不區分觀察和評論,人們將傾向于聽到批評,并反駁我們。
每次,曾等詞語表達的是觀察結果。總是,從不等詞語表達的是評論。
13.示弱有助于解決沖突。
區分感受和自我評價,區分感受和判斷。
當我們說“我覺得”,我們常常并不是在表達感受,而是在表達想法。可以換成“我認為”也許更恰當。
14.別人的行為可能會刺激我們,但并不是我們感受的根源。
15.聽到不中聽的話的四種選擇:
責備自己(認為自己犯錯了);指責他人;體會自己的感受和需要;體會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我們可以通過“我(感到)……因為我……”這種表達方式來認識感受與自身的關系。我看到……(說事實)我感受到…因為我想要(期待)……
16.批評往往暗含著期待。我們尚未被滿足的需要。你們有什么需要?為了滿足這些需要,你們希望對方做什么?
一個人如果無法說出自己的需要,會是多么的痛苦。
17.個人成長一般會經歷三個階段:(1)情感的奴隸—我們認為自己有義務使他人快樂。
(2)面目可憎時期—此時,我們拒絕考慮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3)生活的主人—我們意識到,雖然我們對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為負有完全的責任,但無法為他人負責,與此同時,我們還認識到,我們無法犧牲他人來滿足自己的需要,損人無法真正利己。
18.當對方給予反饋,表達我們的感激。如果對方不愿反饋,傾聽他的感受和需要。
19.妨礙我們體會他人處境的行為:
1.建議? ? 我想你應該…
2.比較? 這算不了什么。你聽聽我的經歷……
3.說教? ? 如果你這樣做,你將會得到很大的好處。
4.安慰? 這不是你的錯,你已經盡最大努力了。
5.回憶? 這讓我想起……
6.否定? 高興一點,不要這么難過。
7.同情? 哦,你這可憐的人。
8.詢問? 這種情況是什么時候開始的?
9.辯解? ? 我本想早點告訴你,但昨晚…
10.糾正? 事情的經過不是那樣的。
20.傾聽他人意味著放下已有的想法和判斷,一心一意地體會他人。分析妨礙了傾聽。
21.詢問前,先表達我們的感受和需要。
22.你越是留意自己內心的聲音,就越能聽到別人的聲音。
當我們痛苦得無法聽到他人時,我們需要體會自己的感受和需要,大聲地提出請求,換一個環境。
23.別人生氣時,要傾聽,不要說“但是”。
傾聽有賴于我們體會他人的能力。
傾聽幫助人們治愈心靈的創傷。
24.自責是尚未滿足的需要的可悲表達。
如果我們認為我們應該怎么樣,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也就封閉了自我。因為應該意味著我們別無選擇。
25.非暴力溝通的憂傷:當我們的行為無法滿足自身的需要,我們體會著人生的悲哀和內心的渴望。
非暴力溝通的自我寬恕:感到遺憾時,我們試圖了解過去的行為所要滿足的需要。
人的行為總是服務于自身的需要及價值觀—無論它是否能夠實現目地,也無論我們事后是否感到慶幸還是遺憾。
26.服務他人,照顧好自己。
讓我們的行動基于對生命的愛,而非恐懼,內疚,羞愧或義務。
27.用選擇做代替不得不
我選擇做……是因為我想要……
無論你選擇做什么,了解自己為什么要那樣做。
為了錢,他人的贊同,以及出于恐懼,羞愧或內疚的心理,你做了哪些事情?想一想你為這些事情付出的代價。
最危險的行為也許是? “因為別人的需求”我們不得不做。
28.生氣的原因在于我們的想法 —對他人的評判和指責。
聽到不中聽的話,我們有四種選擇:
指責自己,指責他人,體會自己的感受和需要,體會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29.希望他人因為內疚發生改變,就是將刺激和原因混為一團。
同一件說事情,不同的需要導致不同的感受。
30.憤怒是我們的思維方式造成的,它的核心是尚未滿足的需要。
我生氣時因為我需要……來取代我生氣是因為他們……
我生氣的原因不在于別人做了什么,而在于我怎么看待對方及其行為。
31.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的需要,憤怒就轉變為服務需要的情感。
32.表達憤怒的步驟:
1.停下來,先呼吸。除了呼吸,什么都別做。。
2.留意我們的指責,想一想是什么想法使我們生氣了?。
3.體會我們的需要。
4.表達感受和尚未滿足的需要。
33.批評和指責使人傾向于自我保護并變得更有攻擊性。
34.越是能夠傾聽他人,也越有機會被傾聽。先傾聽他人,一旦意識到他人的感受和需要,我們就會發現彼此相同的人性。
35.使用防衛性的強制力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而不是為了懲罰,羞辱或譴責他人。
36.專注于我們想要的,而不是追究錯在哪里。
體會自己或他人的感受和需要可以釋放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