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聽營長講故事——“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聽完才知道,原來她講的是自己和前戀人的故事。
她的戀人多年前去了部隊,雖然去部隊不是他所熱愛的,但,他認為去了部隊可以有更好的發展,甚至可以少奮斗幾年……
事實上,他最終還是在部隊生活了八年后離開了并不熱愛的部隊~如今的他雖然混得還可以,但整整晚了八年……
苓馨營長說: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為了達成某個目的而選擇了并不熱愛的事業,并不會長久……
那一刻,我想起了自己——
高考落榜后因為不甘心一輩子步著父母的步伐面朝黃土背朝天,來到城市打工,為了在城市安個家,將來孩子可以是城市戶口,25歲那年選擇了成家……
回顧一路走來,生活里缺少的就是熱愛。因為想走捷徑,我選擇了并不熱愛的生活~
扼殺了夢想,換來的只是平平淡淡安安穩穩。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營長的前戀人只是經歷了八年沒有熱愛的生活,最終還回去了,我卻平庸了25年,如果沒有遇上財富流,也就一輩子到頭了。現在,遇上了財富流,是該還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