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妹,這是個出現在“愛豆(Idol)”圈的新名詞。用來代指粉絲,但是她們又不同于其他的普通粉絲,迷妹是“飯圈”里比較瘋狂且會失去理智的高階粉絲。當然迷妹也不一定只能用來形容迷戀歐美日韓娛樂圈的女性群體,那些喜愛ACG宅男文化的“迷弟”們也絲毫不差,而且有可能更瘋狂。于普通追星族相比,迷妹是具實力和更加沉迷的愛豆追狂者。
不能撈錢的粉絲都不是好粉絲,為何中國每年的娛樂產業都能爆發4500億,為何一個明星的隨便一個微博都能獲得數十萬轉發,為什么在這個遍地老公的國土,依舊能涌現出不少“國民老公”?這是一個娛樂至死的時代,消費偶像從上個世紀以來就是亙古不變的真理,特別東亞民族有著與生俱來的對偶像和明星的崇拜。
“網紅經濟”和“粉絲經濟”都是最近互聯網圈的熱詞,后來我們才把這些都叫做社群經濟,但是現在有一個更加專業的名詞來形容這種現象。比如中國的韓飯們,喜歡的多是韓國的偶像團體組合,像EXO和Bigbang這種。那是因為韓國的娛樂行業發達,形成了系統性和組織性的粉絲文化,當這種勢頭傳入中國以后,就形成了聲勢浩大的韓飯圈子,讓我們不得不覺得韓飯圈很大很大。而瘋狂的代價就是為自己喜愛的粉絲應援助威,好找感動能力絲毫不亞于宗教組織。
據說淪為迷妹的人大多都是因為迷上了歐巴們的“顏”,用現在話來說就是:“看臉就行了”。欣賞型的迷妹會全身心的沉浸在偶像們顏值,身材,作品當中。癡迷的時候可以對著本命的圖片意淫幾個小時。心里還一直重復著:“這世界上怎么可能會有如此好看的人”。君不見60E行星粉整日微博轉發愛豆日常,購買周邊。君不見,愛奇藝的“太陽后羿”怒斬1.9億會員費。互聯網公司看到了迷妹現象中的財道,把明星代言產品、專輯影視劇,甚至微博日常等等,都吸收為營銷手段,粉絲變現就在不知不覺中完成了。
我們從迷妹效應里學到什么呢?
一個公司的核心是產品,對粉絲來說產品要有特點,要符合粉絲經濟的需求。具體來說,產品本身在內容制作時用形象吸引第一波忠實用戶。以此來建立起產品與用戶的關系,用戶體驗了與產品之間的互動之后回歸到產品本身,而粉絲最看重的就是品牌文化效應,就好像老羅的錘子一樣,不管做成什么樣子都會有一群忠實用戶者,而這些互聯網“迷妹”大多來自于產品建立初期。
產品一定有始終堅持的個性和特色(比如蘋果的設計,小米的性價比,錘子的偏執),沒有特色的產品很難打動用戶,也無法讓粉絲向路人安利;
創立初期的產品不能有令人無法接受的黑點和漏洞,因為這些都是日后你成為巨星之路上的黑歷史,一旦成名之后被人挖出來很有可能功虧一簣;
要和粉絲用戶建立最親密的關系,積極詢問用戶的意見。如今已不是互聯網公司高高在上罵用戶SB的時代了,喬布斯在的時候還可以控制用戶,不過現在的蘋果哪敢跟用戶叫板?要大屏有大屏,要高配有高配,完全把用戶當爸爸供著,臉個表情包都得出N種膚色,生怕遭用戶抗議。所以,在用戶面前就得表現出最好的形象,偶爾還給點甜頭,粉絲一嘗就高潮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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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向產品的推廣過程中也要面臨著定位難的問題,但是核心用戶即核心粉絲的定位效應一定要好,一下抓住核心用戶的心。第一訣竅就是,在超短的時間內抓住用戶的需求,直擊客戶心靈深處。就跟偶像一樣,不需要有太多內在表現,和底蘊。因為粉絲絕對不想花那么多的時間去了解你,“顏值”是第一決定因素,有張好看的臉比啥都重要,這關系著粉絲愿意給你掏錢的大小。
迷妹效應告訴我們什么?
互聯網給追星帶來了更多的追星方式。以前的老迷妹只能看電視買報紙雜志海報,而現在就不同了,明星們都開通了自己的微博微信號。還能在網上找到相同愛好的朋友一起追星。轉發了歐巴們的微博,仿佛就像來了一次親密接觸。現在已經有很多針對粉絲和明星互動的手段了,把線下明星拉到線上和粉絲見面,大大提高了粉絲參與性,在滿足已有的粉絲需求的同時也為明星挖掘了大量潛在粉絲群體。作為一個迷妹,今生最大的夢想就是能和偶像在一起,就不說某些“老公黨”和“媽媽黨”了,拉進距離窺探偶像的生活是迷妹的日常任務。而且目前,已經有公司看到了其中的商機,做起了“飯圈”經濟,專門服務迷妹。
國內的娛樂行業雖然不如韓國發達,但卻努力向韓國靠齊。這些年來我們有越來越多的偶像團隊出道,有越來越大的市場。從前選秀造星的時代已然結束,在小鮮肉的沖擊下,電影和電視格局不得不被打破,演員的顏值已然是唯一出路。
沒有“愛豆”的劇?抱歉,我不感興趣。有“愛豆”的代言產品?買買買!
迷妹的故事告訴我們,粉絲經濟永遠不會過時,Papi醬一個網紅能斬下2200萬的一次廣告費,引來無數內容創業者的羨慕嫉妒恨,那你說廣告商又看重了她的哪點?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沒有迷妹,就不會出現像小內我這樣每天寫窮酸文章的人,操心圈內大事,領搬磚薪水。等到后來我看到微博上有網紅上位逆襲明星,女主播月入無數萬,某明星微博轉發打破世界紀錄,路過的郵箱筒都被粉絲排隊圍觀。我這才在一個失眠的夜晚悟出真理,原來偶像才是中國互聯網最成功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