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參加一個關于影響力的課程,在訓練“以理服人”溝通技巧環節,老師安排了一個4人一組的正反方辯論。可能是大學時看獅城舌戰的余毒還留在身上,我和一個男生是我們組最咄咄逼人、窮兇極惡的。顯然,咄咄逼人可以幫你在辯論場上掙得一分半厘,但對于有效溝通毫無幫助。所以我們得到老師很多指正。
然而,最讓我難以釋懷的是,我為發現并在十幾個人面前暴露了自己身上這種咄咄逼人的攻擊性而感到非常難堪,甚至感到羞恥。那一刻,我覺得自己簡直是赤裸地暴露在同輩面前,并可能在遭受別人隱性的評判。
我在我的自我意象里是一個內向、溫和,有時有些怯懦的人。我覺得這種質感的人可以隱藏在人群里,安全、穩妥,容易被人喜歡。所以,我常常壓抑我內在的攻擊性,我害怕它,我怕自己的這種個性會招來群體的孤立、嫌棄、討厭。但是今天,當我借著這個場合把它釋放出來時,我還是被自己驚呆了!隨之而來就是深深的羞恥、焦慮、擔心,為自己和別人不一樣而感到內疚。
雖然我明白攻擊性的對外表達是非常健康并且強有力的心理現象,可我還是被自己的羞恥感弄的坐臥不安、內疚不堪。那份內疚是想說,“我欠大家一個抱歉,抱歉剛才讓大家無話可說,抱歉讓大家感到不如我,我不該這樣表現出眾,讓大家相形見絀?!?/p>
卑微啊,真是要把自己低到塵埃里。混在塵埃里,我就安全了。“是誰在阻止我們變的優秀?是我們自己—我們害怕自己變得優秀的樣子?!?/p>
也是可笑,我表現了自己,卻對他人感到無比內疚,好像他人的不舉,都是我的錯,我該有多自戀??!
弗洛姆說,你要打破自戀,才可能真正的去愛。這對我是一個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