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覺得寧靜難得,喜歡一個人待著,因而時不時有人問我一個人待著都干些什么。
說起來,一個人的時候,都做過這些事情。打掃,把目標范圍內的每一處都擦得光潔如新。因為鼻炎而戴上口罩,冬天則要套上手套,總之要如臨大敵一般擺足陣勢。前段時間看過一部日劇,說的大概是個沒名姓的十八線演員,在落寞的時候喜歡一個人用力清掃房間,還寫了一本據說極為實用的清掃手冊。好笑的是,她卻因此走紅,聲名大噪。更好笑的是,飾演這個角色的是廣末涼子。清掃,明天就要遷居到南極一般使勁清掃。想象自己是中了魔咒的蘇菲,哈爾城堡里的洗衣婦。前段時間心煩意亂時,我把廚房櫥柜油煙機灶臺墻壁全部擦洗了一遍,深深覺得自己被學術耽誤了,家政行業需要我。意識到自己不至于如想象中一般一無所長而餓死,也就稍稍放了心。
一個人時,我還做飯。老實說,我并無學做飯的必要,起碼不是擺在眼前非做不可的事。但事情總是這樣,擺在眼前的事往往怎么也做不來,做得來的全是莫名其妙之事。我是一個容易認真過頭的人,大學時期末一個人在家嗑書,不吃午飯不午睡,就這樣從日出讀到日落。現在想來是不明白了,但當時的我一定有非這樣不可的理由。自然明白這樣是不行的,必須越過橫亙在眼前的冰山,感觸到自己的體溫才行。就這樣,學會了做飯。學做飯這事說來不難,有app就行,此處廣告臉。然而中餐菜譜玄乎其玄,什么叫“糖少許”,什么又叫“灑一點鹽”?食物自有筋骨與風度,你不自己熬熬看,是不會明白的,比如你得溫柔地對待蘑菇和豆腐,十字刀切西紅柿底部,泡泡開水就能輕松去皮。看似縝密的步驟,暗藏著捉摸不定的量詞,埋伏著順理成章的操作。一人游,就意味著永遠不會有人告訴你定理是什么。但你總會悟到的,橫豎也就是多吃幾次失敗品,無害健康。
一個人時,喜歡聽電臺。我不喜歡說,但我喜歡聽。我聽過很多很無聊的電臺,比如一個毫無邏輯感的中學生,拉了一個同樣沒頭沒腦的朋友一起瞎侃胡說,錄的一些說不上是節目的節目。還比如,孤單得不行的留學生的自言自語。再比如,名校學生吐槽名校。全都是我觸碰不到的,胡言亂語的生活,與我幾乎不相干,也談不上有很大興趣。偶爾跟著笑,但我難得認真聽電臺。總是一邊聽,一邊寫著亂七八糟的東西,畫著奇形怪狀的畫,窗外好像總要下雨,也許還得留神聽雨聲。聲音不同于文字,強迫癥如我卻可以忍受聲響的毫無章法,感受到生活確實就是這樣混亂駁雜,不像文字一樣總是排列整齊,總是無懈可擊。電臺里的那個人突然斷線失語時,我總是想說,我明白的。
一個人時,還可以畫畫。我小時候學過一點點國畫,喜歡畫河鮮海鮮,蝦蟹給足斤兩般一涂一整張。牡丹畫不好,圓溜溜一顆,色澤過分艷麗,像轉基因產品。但毛筆這種東西一旦多年不上手,也就陌路了。從前老師說,看人拎起毛筆寫字畫畫,就能明白這是個什么人。這么一說,我從前學畫連下筆都不敢,生怕誤染了清清白白的宣紙,慫貨無疑了。即便如此,我一人亂涂亂畫歷史悠久經驗豐富,捏著毛筆慫,提起硬筆卻還有點膽氣,從小時候在我爸訂的《讀書》里畫公雞開始——我確實是上了大學才知道這是本挺厲害的雜志——可我爸還夸我公雞畫得好呢。誰年輕時還沒在墻壁上畫過點什么呢?畫一只鯨魚,再畫一棵樹。但我的老房子拆了,死無對證了。畫畫有意思,甚于寫字。很小的時候翻《我們仨》,知道錢媛也愛畫畫,還畫過她的大學者爸爸沒個正形賴床讀書的樣子,也是可愛極了。
一個人時,時常溜街閑逛。我喜歡我家后門那條街。讀書到傍晚,拎包去街角的超市搜羅吃的。我下課了,世界也放學了,往來的人群像魚群穿梭。上班族,戴著眼鏡或者不戴,老人拉著猴子一樣亂竄的孫兒,大步蹣跚的孕婦,剛下課的小學生從冷氣車廂里一涌而出,小吃店剛出籠的還冒著氣的新鮮包子。水族店暗綠色的玻璃里暗紅色的金魚,眼睛大而古怪。路邊斑斕的霓虹亮著,音響爛俗地響起來了,被擠在一旁一言不發的便利店神情詭異。我常去的花店愛開不開,花也愛開不開。達洛衛夫人說她要去買花,她穿行在邦德街上那會兒,想什么來著?我逛有人的街,逛市井氣極強的小街道,逛商場,看買不起的東西,使勁看。也逛沒什么人只有車的街。從前心里一片蕪雜的時候,總是提前下車,沿著車站步行回家,發現夜晚昏黃圓潤的路燈籠在蜿蜒的樹影里,確實是不同的景致。
一個人當然要讀書。沒有什么比讀書更適合一個人做的事了,是把自己從周遭世界抽離最簡單的方式。毛姆還是誰說過,閱讀是一座小型的避風港。是呀,讀書使我覺得安全。至今都記得那個夏天,十五或者十六歲,鄉下有風的傍晚,晚餐前的陽臺上,讀的都是些沒多大出息的書,但這樣一個人待著,確實是快樂的。我不怎么挑書讀,什么書我都愿意試試。一些書確實偉大,而另一些也的確糟糕。而有些書不偉大,卻動人。一個人時,我讀過一些不入流的無名小作家。這么多年了,至今記得有個男孩子寫他一個人在南京的夫子廟青旅打工,遇到一個因為缺錢而多年未歸國的韓國人,與他相約吃飯,廣場上的大媽們正巧在跳廣場舞。當年《大長今》風靡,舞蹈音樂正是那首人人知曉的主題曲。男孩說韓國人突然激動得要落淚,跟著揮手跳起來,隨著“烏啦啦”的音樂唱起來。多么滑稽的場景,但確確實實是動人的。后來這個男孩子沒有變成一個多厲害的作家,也許也只有我一個人記得彼時彼刻的他。
話說回來,方大同有一首歌叫做《四人游》,大概唱的就是一對分手的情侶帶著各自的現戀人在酒吧碰頭了,四個人談笑著要一起去旅游,要去歐洲。“四個人不許酸溜溜”,歌里這么唱。
怎么可能嘛。這場面簡直就是修羅場本場啊。
不如一人游吧,就像孤零零的金魚在光怪陸離的玻璃缸底浮游,穿過人類強行投放的假山怪樹的時候,頭也不回地睥睨而過。常常有人問我,為什么總喜歡一個人呆著?有什么意思?朋友,如果你的生命歷程里有機會只面對自我,那簡直是天賜良機,為什么不呢?生命里幾乎每個角落都充斥著伴侶,親人,朋友,喜歡的人,討厭的人,樓下便利店的老板,隊伍里貼著你的不明人群,超市里湊上前來問東問西的阿姨,前男友女友小朋友。無法割離的陪伴,不甚有禮的觸碰。我們前進,我們進取,我們子孫滿堂,我們高朋滿座,我們舉杯慶祝,我們沸反盈天。
如此看來,一人游多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