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聽到邏輯思維中,談到讀小說的最好理由。
一般的小說,是為提供娛樂。它將某種體驗展現給你。比如說,言情小說,便將愛情的開始、發展、結束,通過男女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來。偵探小說,以推理方式解開故事的迷題,娛樂同時還可培養下邏輯推理能力。武俠小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各大江湖門派,高手云集,或互相爭斗,或俠義為先,或華山論劍。好一個快意江湖。
為什么要讀小說的最好理由,就是能讓我們更好的了解自己。
小說,它就像是一種光學儀器,幫助讀者發現那些自己發現不了的東西。
你為什么喜歡這類小說?又或是為什么喜歡這個作家?恨哪些人物,又愛哪些人物?這些問題的背后,就是隱隱存在于自己內心的某些東西。因為本身存在,所以一遇到相似的會有共鳴,遇到不喜的則會產生討厭的感受。
有時你二十歲有共鳴的東西,到了四十歲不一定有共鳴。小說未變,人卻變了。在這個過程中,你恨什么、愛什么,通過你癡迷的小說,你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自己。
有些感受,我們自己心里早就有,但是模模糊糊,一直不能精確地表達出來。
好的小說作品,它甚至比我們自己還要了解自己,它能做出精準和有創造力的表達。
張愛玲說,一個男人的一輩子都有這樣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了,紅的變成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人的生活又何嘗不是這樣呢?想得到的和正在擁有的,如同白玫瑰和紅玫瑰。久了,總免不了,一個是窗前明月光,另一個是蚊子血。或是一個是心口的朱砂,另一個是飯黏子。
于小說中見自己,就是最好的讀小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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