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認為,體現“勤”的另一個方面是“有恒”,即做事持之以恒,每日做功,不間斷。他在給兒子的信中寫到:“爾欲稍有成就,須從’有恒’二字下手”,“人生唯有常是第一美德……可見年無分老少,事無分難以,但行之有恒,自如種樹畜養,日見其大而不覺耳”,“爾讀書寫字不可間斷,早晨要早起”。
有恒須立志,否則就是“常立志”而不是“立志長”了,他在信中以自己的經驗教訓教育兒子,“早歲篤志為學,恒思將此十余書貫串精通,略作札記……今年齒衰老,時事日艱,所志不克成就,中夜思之,每用愧悔”,他認為讀書可以改變氣質,但是需要立志,還要做到持之以恒,能夠做到以上幾點,可以讓一個人脫胎換骨,“古稱金丹換骨,余謂立志即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