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快樂*意義

所以,幸福必須是快樂和意義的結(jié)合,

兩者缺一不可。

所謂快樂,就是真興趣。

何為真興趣?

哲學(xué)家周國平說得好:

“就是做這件事情時你會非常愉快,

哪怕不給你報酬,

哪怕得不到別人認(rèn)可,你還是要做。

你是對這件事情本身感興趣,

而不是對它帶來的利益感興趣。”

所謂意義,就是意義感。

何為意義感?

哲學(xué)家周國平說得好:

“意義感,就是通過做這件事情,

你覺得你的價值真正得到了實現(xiàn),

你的人生因此是有意義的。”

所以,沙哈爾教給我們幸福的方法就是:

先問自己三個問題:

第一:什么事情能帶給我快樂?

第二:什么事情能帶給我意義?

第三:我有哪一些優(yōu)勢?

然后找出這三個答案的交集點,

這個交集點,就是最能讓你幸福的事情了。

“在追求這個快樂又有意義的目標(biāo)時,

我們既是快樂和享受的,

同時又找到了自我價值感,

所以就獲得了持續(xù)而長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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