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幸福必須是快樂和意義的結(jié)合,
兩者缺一不可。
所謂快樂,就是真興趣。
何為真興趣?
哲學(xué)家周國平說得好:
“就是做這件事情時你會非常愉快,
哪怕不給你報酬,
哪怕得不到別人認(rèn)可,你還是要做。
你是對這件事情本身感興趣,
而不是對它帶來的利益感興趣。”
所謂意義,就是意義感。
何為意義感?
哲學(xué)家周國平說得好:
“意義感,就是通過做這件事情,
你覺得你的價值真正得到了實現(xiàn),
你的人生因此是有意義的。”
所以,沙哈爾教給我們幸福的方法就是:
先問自己三個問題:
第一:什么事情能帶給我快樂?
第二:什么事情能帶給我意義?
第三:我有哪一些優(yōu)勢?
然后找出這三個答案的交集點,
這個交集點,就是最能讓你幸福的事情了。
“在追求這個快樂又有意義的目標(biāo)時,
我們既是快樂和享受的,
同時又找到了自我價值感,
所以就獲得了持續(xù)而長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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