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為而不爭。
——(春秋)老子《道德經·第八十一章》
老子的思想充滿了辯證法的智慧。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圣人不積累財富,盡全力幫助別人,他們反而更加充實富有;他盡力給予別人,自己反而更豐富。自然的規律是讓萬事萬物都得到好處,而不傷害它們。圣人的行為準則是,做什么事都不跟別人爭奪。
給予他人你才能擁有,給予越多,你收獲的也越多。
在現代社會,我們滿耳充斥的都是“競爭”、“競爭”、“競爭”,要競爭,就必須得到,甚至是有你沒我、有我沒你。社會資源的匱乏,工作生活壓力的加大,使得我們習慣于競爭性思維和零和思維。殊不知,天地間萬事萬物的規律恰恰是相反的,你不爭,謙讓,給予,一心一意地去做事,反倒會得到的更多。小人錙銖必較,爭而不為,一天到晚爭來爭去,常常什么都得不到。就算一時得到,也終有一天“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凈”。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先舍才能后得,這個道理不少人知道,但遇事就難以做到了。其實,想明白了就會發現,舍與得,給予與獲得,是同時存在的兩個方面。給予的同時也就是在獲得,堅持不斷地給予,就一定會有大收獲。
正所謂“助人者,人恒助之”。我們奉獻不求回報,我們施舍不求得到,我們堅持廣種福田,一定會“愈有愈多”,這就是“無為而無不為”的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