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一對開快餐店的小夫妻。
剛開業時,小小一爿店,不足10平米。他們二十出頭,臉上還有學生氣。她做瓦罐湯,他做鍋貼。
大夏天,他把手伸進爐子里糊鍋貼,脖子搭一條毛巾,臉熱得通紅。她給客人端湯送水,經常回頭望他一眼,然后過去幫他擦汗。
一年四季,早上四點起床,因為早點檔人最多。晚上也要堅持到11點,直到周圍的店都熄了燈,他們才打烊。
瓦罐湯很正宗,不摻水,不少料。鍋貼很香,皮薄餡足。我經常去他們的店,慢慢也就熟起來。
他們大學開始戀愛,他家里窮,她知道。也不是多好的學校,畢了業,工作并不好找。他們都想在城市扎下根,考慮之后,開了這個小店。
那種辛苦,終日忙碌,腰酸背疼,洗碗刷碟,有時遇見難纏的客人,還要忍氣吞聲賠笑臉。
但是,忙亂中他們互相看一眼,就又咬牙堅持下去。
她嫁他時,爹媽氣得罵她,“你長得又不丑,有車有房的男人找不到嗎?將來你就知道了,跟個窮光蛋過一輩子,有你罪受的!”
這些年,看著他們起早貪黑地苦干,累極了,她臉上掛滿疲倦,卻沒抱怨;晚上出租屋里老鼠亂跑,她也在他懷里笑。
生意慢慢地好,雇了幫手,盤下了隔壁的店面,又裝修,賣的快餐品種也多起來。直到今年,他們在靠近市中心的位置買了房。
她說,我倆齊心協力過日子,總會好起來的。
經常有自詡成熟的人,用“窮”來嚇唬信奉愛情的人——貧賤夫妻百世哀。
所以,愛上一個人之前,先要講條件。家境如何,薪資幾許,車房是必備,最好沒貸款。仿佛只有在優越的物質時,愛情才配稱之為愛情。
那很像《歡樂頌》里的樊勝美,有貌有身材,聰明,工作能力強,卻一度因為自己家庭負擔重,又想在上海站穩腳跟,總想著嫁一個鉆石王老五。
一步登天。
王柏川愛她,可那種愛顯得不值一提。
嘴上說愛有什么用,你倒一百杯熱水不如有一百萬存款;你想給她好生活,可是連開的車都靠租;你像一只碌碌小蟻在城市里掙扎,她跟了你,不僅享受不了榮華富貴,還要一起吃苦受累。
她也愛王柏川,可是她抗拒了很久,不敢愛,因為一旦愛了,她就得跟他一起從最底層慢慢往上爬,而且隨時會摔下來。
盡管如此,物質可以替代愛情嗎?
如果愛情只是豐衣足食,只是孔雀站在金框鏡子前優雅地梳理羽毛,只是住在高檔小區進出開好車背名包,那么,可以。
只要你不在乎和對方在一起時,別說心動,身體里哪怕分泌一絲荷爾蒙;別說共同語言,說出的話哪怕對方懂得一句。
關關為什么一直沒和相親對象結婚?那些人都是父母精挑細選,物質條件都很好,都可以一結婚就給她穩定優越的生活——因為她知道,那些人不愛她,她也不愛那些人。
不愛,才可以赤裸裸地談條件。
愛情確實不能當飯吃。但是,為什么要拿它當飯吃?愛情是我認準了你,那么再苦再難我都愿意和你一起扛;愛情是一起吃方便面,你也把牛肉粒揀給我。
嫌棄對方窮,無非是不愛罷了。
朋友中有一對夫妻,十幾年做網店,在一線城市買了別墅,還有幾臺車。
有次聊到“愛情與金錢”,那個妻子說,“我覺得錢不重要,真愛一個人的話,窮有窮的過法。”
有個不明就里的人就懟她,“你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呀,你自己嫁了個富二代,當然可以說不在乎錢。”
她說,他不是富二代。
他們談戀愛時,兜里都沒什么錢,他三個月不吃晚飯,攢錢送了她一個手鏈;結婚時,雙方父母都不同意,也就沒婚禮,領證那天在路邊店吃炒餅喝啤酒慶祝;婚后住了兩年地下室,倆人也沒吵架,都拼命干活往好日子奔。
她說,遇到對的人比賺錢難多了,所以我很慶幸,所以再窮再苦也覺得幸福,所以每一天一睜眼就充滿干勁兒。
網上曾有一個選擇題——你是愿意和愛的人一輩子窮困潦倒,還是愿意和不愛的人一輩子衣食無憂?
說得好像愛情與面包成了水火不容。
有人在回復里說,當然選和愛的人在一起,因為如果兩個人真的相愛,就不會窮一輩子。
你一定會為了對方而努力上進,奮力拼搏,有了這樣的生活態度,就算窮,日子也可以慢慢好起來,大富大貴是極少數,至少自給自足的水平,完全可以達到。
何必把責任都推給窮。
在一檔情感節目里,女生委屈地說,男友如何好吃懶做眼高手低,不肯找工作掙錢,事事都要她做,兩人經濟拮據,她很愛他,可他為什么不能改變?
不會改的,因為他不愛你。
愛的話,一秒都不肯看著你吃苦,自己卻高枕無憂。
窮,從來不是一個人的缺點,破罐破摔才是。愛情,也從來不是盲目的,愛他就該陪他喝西北風?錯,愛他是因為他會挺身而出——為你擋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