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翻以前的博客,發現自己大概是去年十二月份的時候開始看三體這本書。根據十二月十一日的博文記錄,我是十日晚上實在睡不著覺,才點開電子書開始看。
之后幾日都十分沉迷于此書之中,連當時給自己規定每日必讀的《Life of Pie》的章節都沒有完成,于十三日讀完第二本,十五日讀完第三本。
讀完此書,被劉慈欣的想象力所折服,那時的星空對于我來說再也不是那樣無知與迷茫,它們就像是帕朵拉的寶盒,一旦開啟,世界便再也不是原來的模樣。
當時還專門給@木末芙蓉花 姑娘寫了一份信,里面稍稍介紹了一下三體二里的黑暗森林理論。我記得當時姑娘跟我談論這些的時候,提及這些試圖解釋費米悖論的理論,無法證偽也無法證實,所以永遠都只能是個假設理論,而非科學理論。
今天讀書的時候,看到一個很有趣的問題,便突然想到之前的這件事。
我們需要弄清楚,“這個世界究竟是什么樣子”和“我們最大限度上所能觀察到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樣子”兩個問題之間的區別。
這個問題由光究竟是粒子還是波的問題衍生,過去的兩百年里物理學家為證明光為其中某一形態紛爭不斷,直到玻爾提出光的波粒二象性才正式在這個耗時太長的問題上寫下句號??偨Y成一句話,光是粒子,也是波。但是光,要么以粒子的模樣被觀測,要么以波的形式被觀測,并不能同時以兩種形式存在于觀察者的眼前。
那么問題就來了,挖掘機技術哪家強,光“原本”的模樣是什么呢?
事實上,我們并不能得知所觀察到的事物“原本”的模樣,我們只能得事物被我們知所觀察到的模樣。
于是某些人便堅定地認為,不能被觀察到的事物并不存在。
其中談及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原理——奧卡姆剃刀原理:如果對于同一現象有兩種不同的假說,我們應該采取比較簡單的那一種。
“上帝存在,只不過我們看不見而已”與“上帝不存在,所以我們看不見”相比,前者多出一個假設,“上帝本身是存在的”,于是我們應該選擇相信后者的理論。
現在回到費米悖論上:
理論上講,人類能用100萬年的時間飛往銀河系各個星球,那么,外星人只要比人類早進化100萬年,現在就應該來到地球了。換言之,“費米悖論”表明了這樣的悖論:A.外星人是存在的——科學推論可以證明,外星人的進化要遠早于人類,他們應該已經來到地球并存在于某處了;B.外星人是不存在的——迄今為止,人類并未發現任何有關外星人存在的蛛絲馬跡。
據說物理學家史蒂芬·韋伯曾在2002年出版過一本書,書名為《地外文明在哪兒?》,其中列舉了解決費米悖論的五十種方法,但主要歸于三個方面。
一、宇宙中不存在別的文明。
二、外星文明是存在的(或曾經存在過),但它們迄今為止還無法和我們接觸。
三、外星文明已經來到地球,只是我們不知道。
如果是根據奧卡姆剃刀原理的話,既然地球上沒有任何人親眼見過外星人,也沒有與外星人進行過交流,那么外星人應該不存在。
但是我卻又固執地相信外星人的存在,相信在宇宙的某個角落,也有過文明曾經探頭張望過宇宙的神秘。這樣子,至少這片燦爛的星空下,人類知道自己并不孤獨。
突然想起劉慈欣的一篇短篇小說里,不大記得劇情了,大概是人類的文明就要參破構建宇宙的方程時,外星人來到了地球并制止了他們。最后怎么發展記不太得了,卻清楚地記得外星人向人類解釋安置于地球的智慧警報是如何響起的。
科學家紛紛猜測,是否是這近百年的科學進展讓它們注意到了地球。
它搖了搖頭說,早在幾百萬年的時候這個警報就響了。那是一個星光璀璨的夜晚,數百萬年前,你們的祖先抬頭仰望了星空的那一刻,警報響起了。當然那時的他并不知道這片星圖里包含著什么秘密,也不知道這個他所居住的地球于宇宙是怎么樣的渺小與孤寂。也許一顆流星匆匆劃過夜空,他沒有反應。對于他來說,這不過是個偶然的舉動。很快他覺得這實在是個愚蠢的做法,他的脖子仰得開始發酸,于是他低下頭,在灑落了一地的月光和星光的草原上里緩緩前行。
當人類登上月球的時候,曾經說了這么一句話:“這是我的一小步,卻是人類的一大步?!?/p>
幾百萬年前,當人類學會仰望星空的時候。而那片深邃的星空,或許與此同時,有人也在仰望。他們之間相隔幾百萬光年,但在某個瞬間,他們卻感受到了相同的孤獨。
木末芙蓉花姑娘給我留下了一條評論,我想就以這句話作為今天的結尾吧。
Arthur C. Clarke once said that two possibilities exist: either we are alone in the Universe or we are not. Both are equally terrify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