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健忘。不嚴重,但感覺得出。常見的情況是:別人提起一事,我卻全然沒有印象。但只要多說兩句,那件事的影像便能沖破腦海的迷霧,漸漸浮現于眼前。
?所以工作的時候我手頭總得有個筆記本。只要一條一條把事情寫下來,再繁忙的一天也能輕松理出頭緒。否則說不定哪件事就像流星一樣從腦子里劃走了,一天到頭忙得暈頭轉向,自己卻全然記不清到底都做了些什么。
?工作如此,生活也是一個道理。只不過生活里沒有老板督促著,忘了事情好像也無需掛懷。
?大錯特錯。
?再一次回想起這個問題,還是在電影院看《歸來》的時候。同行的女伴看著鞏俐對著陳道明相見而不識,整張臉都陷在紙巾里,一個人嘶溜嘶溜地悲傷逆流成河。而我,面無表情。
?“你不覺得太悲傷了嗎?”“其實還好,生活里已經見識過了。”?
我說的是我姥姥,小時候最寵愛我的人。我們一起起早遛彎,一起在本子上畫小人,一起分吃西瓜。一切溫馨的記憶在姥姥得病的一刻戛然而止。病倒是次要的,問題是,那一年她病糊涂了,親戚朋友幾乎全都不認識了。而我,她最愛的心肝寶貝,還是想要賭一把。?
于是我走上前說,姥姥你還認得我嗎?姥姥端詳了好一會,好一會,卻最終擺了擺手。隨即,她露出了面對生人時的招牌笑容。?
那一刻我并沒有哭。反正早做好了心理準備,沒有什么承受不了。但毫無疑問的是,從這時候起,陪著我長大,給我關愛的那個姥姥,已經離開,再也回不來。
?那一刻我才突然意識到:人其實都是由記憶組成的。我們之所以成為我們,其實都是一路以來的經歷和記憶搭建而成。如果抽取了記憶,人本身也將不復存在。而離開記憶的人,也只不過是我們熟悉的一具軀殼罷了。
?從那時候起,才下定決心要隨時寫點東西。不為其他,但求給自己的生命做個記錄。我開始懼怕遺忘,擔心失去那些讓我溫暖、給我快樂、促我前行的記憶片段。這時而冰冷刺骨的世界,我實在不想一個人孤零零去面對。
?所以要用紙筆小心翼翼地把它們保存起來。這是屬于我的寶藏,老天爺也拿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