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保的保險產品中,如團體意外險、雇主責任險、建工團意險、短期用工保險等,常見及通用的免責情況和釋義:
1.生效對應日:指本合同生效日每半年、季、月的對應日。
2.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3.傷殘:因意外傷害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
4.工標:《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公告 2014 年第 21號》《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標準編號為 GB/T 16180-2014)。
5.猝死:指由潛在疾病、身體機能障礙或其他非外來性原因所導致的、在出現急性癥狀后發生的突然死亡,以醫院的診斷或公安、司法機關的鑒定為準。
6.毒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但不包括由醫生開具并遵醫囑使用的用于治療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處方藥品。
7.酒后駕駛:指經檢測或鑒定,發生事故時車輛駕駛人員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一定的標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認定為飲酒后駕駛或醉酒后駕駛。
8.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沒有取得駕駛資格;
(2)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
(4)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
9.無合法有效行駛證:指下列情形之一:
(1)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
(2)未依法按時進行或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10.機動車: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11.潛水:指使用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運動。
12.攀巖:指攀登懸崖、樓宇外墻、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
13.探險: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登山、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動。
14.武術比賽: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擊等各種拳術及使用器械的對抗性比賽。
15.特技表演:指進行馬術、雜技、馴獸等表演。
16.精神和行為障礙:以世界衛生組織頒布的《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十次修訂版(ICD-10)為準。
17.戰爭:指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政治集團與政治集團之間為了一定的政治、經濟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斗爭,以政府宣布為準。
18.軍事沖突:指國家或民族之間在一定范圍內的武裝對抗,以政府宣布為準。
19.暴亂:指破壞社會秩序的武裝騷動,以政府宣布為準。
20.應交而未交付的保險費:指投保人在投保時與保險公司約定的本合同整個保險期間內應交付的全部保險費與已經交付的保險費的差額。
21.本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指本公司有關保險單(憑證)、批單或批注中列明的醫療衛生機構。
22.法定身份證明:指依據法律規定,由有權機構制作頒發的證明身份的證件、文件等,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軍人證等。
23.現金價值:指本期已交保險費扣除保單已生效日期數對應的保險費后,也就是剩余未使用時間對應的保險費。
企業保險服務-吳強
我是吳強,保險從業9年,深耕保險專業,秉承著客觀、嚴謹、中立、負責的態度,為家庭/企業客戶精選保險方案,提供一站式、多元化保險投保與服務;堅定初心,感恩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