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在有些出租出售房子上面掛著紅色橫幅上面寫著電話號碼,商圈經常不缺客戶閑逛,有些客戶看到紅色的橫幅上有電話號碼,也會打電話的,如果你和房東簽有獨家完全可以用這樣的方式方法招引客戶,當然也會接到中介公司的來電。
國外有一名很有名的銷售人員,叫什么名字不記得了,不過記得他的故事,他就有個習慣,在與客戶見面時,總是會遞交自己的名片給對方。第二次見面,第三次見面依然是發自己的名片給客戶。因為當你第一次發名片的時候,客戶會很不在意,名片有可能會隨手丟掉或丟失。但是如果見一面就發一次,那么效果就顯而易見了。當客戶有那么多張你的名片,當他有需求時,難道還不會選擇找你嗎?
每年每月租賃買賣合同上簽的有租客的電話,我們可以通過這種方式詢問租客的情況,快到期前詢問一下租客是否需要換房,又是否需要買房,這樣我們不止可以做到回訪,還有可能會找出幾個潛在的租房或買房的客戶。因為出租的房子有些被出售了,租客會需要重新找房子租,或者房子小了,需要換大房子,也有些租客自己有打算開始買房了。這些都是客戶來源,只是很少有經紀人這樣做,行動才是成交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