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書目《與神對話》,作者尼爾.唐納德.沃爾什,閱讀第152頁至200頁,共49頁。
錯綜復雜的關系總讓我們覺得棘手甚至苦惱,但有一種方法可以讓我們在在關系中找到快樂,那就是根據這些關系的原本目標,而非你設定的目標去使用它們。
為什么我們需要各種關系呢?
生活的目標唯有一個,就是確定和獲得自己的真實身份。換言之,就是知道我是誰,我從哪里來,我要往哪里去。而要想知道“我”,就要先知道“非我”。唯有借助我們和其他人、各種地方和事件之間的關系,“我”才能存在在這宇宙間。畢竟,沒有別的一切,就沒有“我”。
所以,在一段關系中最重要的目標是找到自己。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不該介意別人在關系中對我們做了些什么,他們可以做任何事,只要我們內心安穩(wěn),保持以我們的自我為中心,那么他們的舉動就不會對我們有任何影響。當然,在很多時候我們尚且無法做到這一點,別人的思維話語或行動,偶爾間會傷害到我們,我們還是會感覺受到傷害。這時又該怎么辦呢?
在這時我們能做的唯有一件事,那就是尊重自己最真實的感受。假如你最初的感受是負面的感受,那么往往擁有那些感受,譬如憤怒,悲傷,厭惡,狂亂,想要報復等,便足以令你遠離它。這樣你才能舍棄這些最初的感受,因為它們并不是你想要的。就如同你去商場試一件衣服,穿著并不合身,那么你便知道它不是你的。在關系中,我們能不斷地發(fā)現(xiàn),“非我”與“我”是什么。
那么,我們該如何處理一段關系呢?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常見的有兩種。絕大多數(shù)的人關注的是什么才是最有利可圖的選擇,或者怎樣才能把損失降到最低。
但是,如果生活的出發(fā)點是控制損失,或者爭取最大利益,那么生活的真正益處就喪失了,可能性不見了,機會也錯失了,我們也將無法在關系中確定和獲得自己的真實身份。這樣的生活,實際上是一種源自于怕的生活,而不是愛。這樣的關系又怎么能談得上是快樂呢?
也有一些人以愛(好意)去對待別人,他們往往在關系中做出他們認為最有利于對方的事。不幸的是,這種好意在許多情況下,會不斷遭到對方的濫用和虐待。這樣易使人變得怨恨:為什么以愛的名義,我就要承受無盡的折磨與犧牲呢?
但請注意,你要愛別人,也要愛自己,甚至你該把自己放在首位!假使你的丈夫虐待你,那么你有義務為了維系婚姻關系,縱容他么?事實上,你應該阻止他。因為當施虐者的虐待被允許繼續(xù)時,他本人其實也成了受虐者。這對他是有害無益的,你的縱容,也并不能真正維系你們的關系。所以,用愛對待別人,未必意味著縱容別人為所欲為。
請記住,你來這個星球的任務,不是看你能把關系維持多久,而是確定和經驗你的真實身份?;橐龃_實是神圣的,但原因并非它含有神圣的義務,而是它提供了無與倫比的機會,去找到你自己。
因此,在關系中永遠不要出于義務感或者其他,去做任何事情。無論做什么事,你都要感謝你的關系,給你提供的是非凡的機會,讓你能夠確定和獲得你的真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