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柔克 原創
過去有一位國王,名叫“十奢”。王有四位夫人:大夫人所生長子,名叫“羅摩”;二夫人生一子,叫“羅漫”;三夫人生子名“婆羅陀”;四夫人生子名“滅怨惡”。太子羅摩天生神力,又有神弓神箭,武藝高強,無人能擋。第三夫人是十奢王所寵愛的,十奢王曾經對她說:“就算把所有的珍寶都給你,我也毫不可惜。你有何要求,隨你所愿。”小夫人說:“我沒有什么要求,以后有的話,再告訴大王吧。”
后來十奢王生了病,就立太子羅摩為王,替自己治理國家。太子用絲帛將頭發束起,頭戴王冠,儀容舉止,一如王者的風范。小夫人見羅摩繼承王位,心生妒忌。她自恃受到王的寵愛,乘十奢王病情稍好,探病時要求王實現從前的許諾:“請大王立我兒為王,廢了羅摩。”十奢王聽了這話,就像吃飯噎住了一樣,吞也吞不得,吐也吐不得。要廢長子,自己已立他為王;若是不廢,又對夫人食言。但十奢王有生以來,從未失信于人。宗教上也規定,君無戲言,言出必行。考慮再三,十奢王還是廢了羅摩,奪去他王者的衣冠。
弟弟羅漫對羅摩說:“兄長你有勇力,又有神弓神箭,為何不反抗,平白受辱呢?” 羅摩回答:“違背父王心愿,不是孝子。三夫人雖不是我生母,但父王敬愛她,也就如同我母親一樣。再說,弟弟婆羅陀為人和順,這絕不是他的心意。我有勇力、神弓,難道可以用在自己的父母與弟弟的身上嗎?”羅漫聽了,默然無言。
十奢王將羅摩、羅漫流放到深山,要十二年后才準許回國。兄弟倆接受了父命,心無怨恨,拜別父母,遠入深山去了。
那時婆羅陀在他國出行,很快被召回國,立為新王。回國時,十奢王已憂憤而死。婆羅陀這才知道自己母親妄行廢長立幼,并流放兩位兄長的事。他與兄長們素來和睦,深加敬愛,就惱恨生母的所做作為,不向她跪拜,還說:“母親,您怎能做出這么背理的事來!這是要毀掉我們家族呀!”他向羅摩的母親大夫人跪拜,恭敬孝順,更勝于往常。
于是婆羅陀帶領軍隊,來到兄長隱居的山邊。留眾人在后,獨自前往。羅漫遠見軍隊,對哥哥說:“你先前總說弟弟禮讓恭順,今天他帶兵來,是要殺死我們兄弟倆呀!”羅摩就問婆羅陀:“你為何帶軍隊來?”回答說:“這是為了自衛和防備意外,并無他意。請哥哥與我回國,統理國政。”羅摩以不可違背父命,執意不回。
婆羅陀無奈,求得兄長的一雙靴子歸國,代行國政。平時將靴子放在王座上,早晚朝拜,就如兄長在眼前一樣。這樣至十二年滿,羅摩歸國,反復推讓后,終于重登王位。自此兄弟和睦,教化百姓,國中人人自勉,崇尚孝敬。(據《雜寶藏經·十奢王緣》譯述)
評
本篇故事來自《雜寶藏經》的“十奢王緣”,同樣的故事也保存在南傳的《十車王本生》中。“十奢王”、“十車王”只是音譯的差別,其實是同一個人。這個故事贊揚孝悌、仁義禮讓,再次體現了與中國倫理道德觀念相同的因素。
正如季羨林先生等學者指出的,“十奢王緣”的故事其實是古印度偉大史詩《羅摩衍那》的原型之一,即所謂“原始的”《羅摩衍那》。史詩里的十車王,正是有四個兒子,他們是羅摩、羅什曼那(羅漫)、婆羅多(婆羅陀)、涉覩盧祗那(滅怨惡)。
《羅摩衍那》第二篇《阿踰陀篇》講述:十車王年老,立羅摩為太子,繼承王位。小王后吉迦伊則陰謀立自己的兒子婆羅多為太子,要求把羅摩流放山林十四年。十車王受制于從前的承諾,只得答應。羅摩為成全父親,決心自己到山林流放。母親和羅什曼勸阻無效,妻子悉多則決心隨他同去。最終是羅摩、悉多、羅什曼三人在臣民的送別下,離開阿踰陀城。幾天后,十車王憂郁而死。婆羅多在舅舅家被請回繼承王位。他追趕羅摩并請歸國不成,只得取鞋子回國,避開都城,供奉鞋子,代行王事,等待羅摩歸來。
《羅摩衍那》成形于佛教產生之后,佛典中沒有此書的記載,卻有關于羅摩的傳說。季羨林先生曾說:“佛經里的這些故事同《羅摩衍那》有什么關系呢?這些故事不是抄自《羅摩衍那》,《羅摩衍那》里的故事也不是抄自佛典。它們有一個共同的來源,這就是印度古代的人民群眾。”這些故事本是在印度民間創作流傳的,其原始形態很早就出現在各處,后來才逐漸形成大規模的史詩。
佛經里的一些故事,是在印度原有故事的基礎上,加上佛教的敘事方式與思想成分而形成的。因此,英國印度學家埃利奧特這樣評價佛陀說:“他不僅傳播了就嚴格意義而言的宗教,而且也傳播了印度藝術和文學遠及印度國境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