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到關于占座的問題,其實這個涉及到公有資源的使用問題。
避免公地悲劇
想象一個場景:
一座山上有很多蘋果。當周圍的村民發(fā)現(xiàn)了這個山后,紛紛上山采摘水果。這時對于個人來說,最佳方式為盡可能最快地采摘最多的水果。所以不會太久,所有的蘋果被摘沒了。然后,村民可能再把樹也砍了,拿去當柴火。最后,山就禿了,大家再也沒有蘋果和柴火了。
這種情況叫做「公地悲劇」,當一個資源沒有所有權時,對于每個人來說,最佳策略就是盡可能獲取自己最大的利益,一直到整個資源都被耗盡。
為了避免這樣的悲劇發(fā)生,公有資源必然要經過私有化的過程。即,產生所有權。
假如,整個村子發(fā)現(xiàn)了山上的蘋果樹。然后所有權為整個村子,大家共同擁有這座山。然后村子里共同出資,雇傭一些人來負責照料這些蘋果樹。從而果樹越來越繁茂,村里的每戶人家都能可持續(xù)地收集到蘋果。于是蘋果樹這個資源便不會出現(xiàn)「公地悲劇」,而導致資源耗盡,同時,每個人都能獲得更好的生活。
所以上篇文章,我提出的積分解決方案。其理論基礎就是,將每個人都不在乎的座位資源,變成一個有明確所有權——學校——的一個非公地資源(其實本來所有權是學校,但是學校并沒有管理這個資源的使用,所以和沒有所有權是一樣的情況)。這樣帶來的好處是,本來大家使用這個資源是不需要任何成本的,所以個人做法是盡可能地占領更多資源,例如用卷紙占一條。而轉變成,個人需要付出成本,而且所付出的成本是可以用來維護這個資源變得更好的。例如在圖書館、自習室兼職管理員。形成一個良性的激勵措施,使資源得到最高效的分配,達到最需要資源的人的手中,而資源也能夠得到管理和保護。
所有權的產生
資源從寬裕到緊缺的過程必然伴隨著所有權的產生,那么所有權如何劃分,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國際上很多對于土地所有權公認的做法是看歷史,誰先來,就是誰的。
其背后的基礎理論是:
如果一個人或者組織,能夠長期且不受阻撓地使用一塊土地,那么在法律和道德上,我們都認為他擁有這塊土地的所有權。
能夠理解嗎?不行的話可以看下面這個例子:
在一片廣闊的土地上,住著10個人,本來他們都露天住。后來一個人畫了一個圈,說這圈里的土地是我的。其他人當然沒興趣爭這個(當然如果他們愿意爭執(zhí),也是可以的,因為土地處于無主狀態(tài))。后來,這個人在圈圈上拃了籬笆。其他人更加沒有動力去管他了,再然后他種了自己的花花草草,養(yǎng)了條狗,蓋了間屋子。那么其他人不管是情感上還是爭吵成本上,都不會愿意去與他就領土的問題談判。因為此時,時間已經很久了,而且奪取這片土地的成本已經變得很高。于是很多年過去了,這塊圈里的土地所有權,自然屬于他。當然,其他人也可以這么做,直到最后大家把無主之地瓜分干凈。
所以,圖書館會出現(xiàn)一個很有趣的現(xiàn)象。
有人長期坐一個地方,搬來自己的書籍、衣服、茶杯,甚至養(yǎng)上幾條金魚。這時,其他人去移走他的東西的成本變高,不愿意去爭執(zhí)這個座位。另外,隨著時間過去,人們紛紛在心里認為,這個座位默認是他用。
那么,如果幾年過去,圖書館要拆遷什么的,我認為是需要征得他的同意。因為此時那個座位的所有權是屬于他的。(當然,這種情況出現(xiàn)的前提是,管理員嚴重失職。本來擁有座位所有權的學校沒有聲明自己的權利,而導致此人長期且不受阻撓地使用這個座位。)
所以,大家要及時聲明自己的權利喔~特別是公有領域,比如廣場舞大媽一直在你們小區(qū)公有空間固定的地方長期跳舞。如果長期下來都沒有人對這件事表示異議,那么最終,或許法律不會站在你這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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