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生時期交過一個男朋友。
戀愛時,他秀恩愛對我分組可見;
分手后,他秀恩愛對我分組不可見。
我們在一起四年,他只發過一條關于我的狀態,并且后來被我發現只是對我分組可見。
分手是他提的, 啰啰嗦嗦說了很多話,我只記得一句:我真的裝不下去了,算了吧。
我沒有把他拉黑,甚至還經常賤兮兮地給他的朋友圈點個贊。
直到有一天,我用另外一個共同好友的手機翻了他的朋友圈。
發現他變成了一個秀恩愛狂魔,朋友圈滿屏都是他的新女朋友,他們一起旅游、兜風、看演唱會,他甚至還為她戒掉了游戲。
我一路往上翻,最早的一條秀恩愛狀態是我們分手后的第7天。
他在朋友圈跟女孩表白,說“感恩經過歷練之后,我們終于走到了一起。”
我大概懂他的心思,這些事情他從來沒有為我做過,他心里多少有些愧疚,我不拉黑他,所以他把我屏蔽了。
他難得對我這樣“善解人意”,卻顯得我那樣可笑又心酸。
可笑的是,我以為自己是女一號,其實就是個路人甲,不過鋪墊了男女主的相遇相知相許。
心酸的是,我用整個青春和最好的愛,卻教會了他如何去愛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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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部手機是一臺粉白相間的諾基亞,只能存200條短信。我舍不得刪,所以把我們聊天的短信一條一條都抄在一個小本子上。
那時候我好像有說不完的話,迫不及待想知道發生在他成長經歷中的每一個故事,每一絲細節,像個孜孜不倦的掘金者。
當時我以為愛就是拼命燃燒,是電光火石,是歇斯底里。
我經常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和他吵架,卻非得折騰個半死不活才肯罷休,好像這樣才能證明自己在他心里的地位。
后來我明白,兩個人在一起,除了怦然心動,還要學會理解、包容、信任和陪伴。
柏邦妮說,當我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時候,我以為愛情就是運氣,只要我足夠幸運,就能找到那個適合我的人;當我變成一個大女孩的時候,我明白愛情是一種能力,它不是讓你去找一個非常合適的人,而是找一個好人,和你一起慢慢合適。
如果沒有愛情的能力,即便初遇時有百分百的運氣,也會被時間消磨殆盡。
李敖與胡因夢初遇時,雙方都被彼此驚艷。李敖說:“如果有一個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優游又優秀、又傷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一定不是別人,是胡因夢。“
可是婚后,胡因夢喜歡光著腳丫在地上走,他卻認為灰黑的腳底對他來說簡直是一項不道德的罪名;她興致盎然地下廚為他煲排骨湯,卻因為不知道排骨需要先化凍,而被他罵做“沒常識的蠢蛋”;她聽從旁人的指點,在床角放銅錢來祈求婚姻穩定,他卻粗暴地說“這是在胡鬧”。
柴米油鹽里沒有才子佳人,瑣碎生活中裝不下風花雪月。
陪你喝醉的人,是無法送你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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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有一個話題征集:看到曾經的戀人戀愛了,你有什么想說的?
一個高贊回答是:看到他戀愛的樣子,才發現自己從來沒有被他愛過。
原來他也會秀恩愛;
原來他跟喜歡的女孩在一起不會打游戲;
原來他是一個很愛說話的人;
原來他也會心甘情愿把別人設置為壁紙而不怕兄弟笑話;
原來他也會用自己女朋友的照片當頭像;
原來它也會講笑話,也會找話題不讓天聊死。
其實哪有這么多后知后覺,不過是被愛情蒙住了眼睛自欺欺人罷了。
就像張愛玲說的:寧愿天天下雨,以為你是因為下雨不來。
我們總是試圖找到一個原因來解釋對方過分的行為,甚至任何荒謬的解釋都被接受,除了那一個最真實的原因:他只是沒那么喜歡自己。
電影《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中,Alex說:如果他不聯系你,他就是不想聯系你,如果他表現的像是他根本不在乎,他確實根本不在乎,如果他真的想見你,就會來見你。
之前,我總會反復追問前任到底喜歡我什么,還抱怨他總是說不清楚。
現在我懂了,他的信息其實一直很清楚,我才是那個沒把事情搞清楚的人。
當和他在一起一天,我手機的電量只用去3%,他的手機電量只剩下3%的時候;
當我們之間的聊天記錄變成純粹的表情包“尬聊”的時候;
當他的朋友圈常更新一些,我甚至都沒有聽他提起過的,最近的生活的時候;
當我需要他,他卻覺得我在無理取鬧的時候。
分手的信號早就已經發出了,只是我習慣性屏蔽了而已。
后來看火星情報局,張宇說:男女在一起之后,女孩子如果繼續維持原來的任性、霸道、不講理,那就表示,她碰到了一個好男人。如果女孩子開始越來越堅強,越來越成熟,越來越懂事。那就表示,她碰到了一個壞男人。
我想起應采兒,這個結婚7年、生過孩子的女人,在各種綜藝節目中絲毫不顧及形象,她總是張牙舞爪,一言不合就瞪眼睛大吼,或者仰天大笑,語出驚人。
大家都戲稱她為“大哥的女人”,她毫不羞澀,反而引以為傲,經常秀恩愛,言談之中時不時炫耀一下陳小春對她有多好。
在公共場合中,陳小春也毫不掩飾自己對老婆的寵愛:“她是我的女朋友,她很野蠻,對我說話很大聲,會很直接的要求我,可我就是被她吃的死死的。”
應采兒身上沒有到娛樂圈女明星那種普遍的小心翼翼或者野心勃勃,是愛情中甜蜜又霸道的小女人的模樣。
所以,?愛不愛其實很清楚:愛你的人,生怕給的不夠;不愛你的人,就怕你要求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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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偶爾我還是想不明白。
明明陪他走過漫長歲月的人是我。
他遭受打擊,一蹶不振的時候,是我想盡辦法逗他開心;
他經濟拮據,邋里邋遢的時候,是我陪他度過難關;
他情緒奔潰、嚎啕大哭的時候,是我給他遞的紙巾。
我見過他惱羞成怒,漲紅了臉和別人打架的樣子;
我見過他小心翼翼,訕笑著討好領導之后沉默的樣子;
我見過他穿著背心趿拉著拖鞋油光滿面打游戲的樣子;
我見過他所有幼稚狂妄又脆弱不堪的樣子。
我們在網吧約會,吃廉價的街邊小攤,喝三塊錢一杯的奶茶。
我們坐綠皮火車旅游,在炎炎烈日下爭吵,又躲在被窩里流著眼淚對著電話和好。
我不懂,是我陪他走過年少輕狂、少不經事,看著他一點點蛻變成成熟的樣子。
為什么喜歡他,最后還是成了一件讓我想起來就尷尬的傻事。
朋友說,你看高曉松,夕又米嫁給他的時候只有18歲,他自己也曾得意洋洋地說,夕又米的基本世界觀都是他塑造的,甚至聽什么音樂、看什么電影,都是受他影響的。
夕又米也坦然承認這一點:“他教會我認識這個世界,為我打開很多扇窗戶。”
后來兩人離婚,夕又米沒有黯然枯萎,反而開放得更加熱烈。
她開網店,拍電影,活得精致獨立,風生水起。帶著和高曉松在一起時塑造的價值觀、審美、品味,和另一個人甜蜜相戀。
就像《千與千尋》一樣,人生就是一列開往墳墓的列車,路途上會有很多站,很難有人可以自始至終陪你走完。當陪你的人要下車時,即使不舍也該心存感激,然后揮手道別。
感情破裂不一定非有什么理由,可能只是因為:歲月在變遷,彼此在成長。
不要覺得不甘心,因為感情這種事,本來就是前人栽樹,后人乘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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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變得更好,是因為你,卻不是為了你。
《說說而已》中,有人問,我和談了多年的男朋友分手了,我把所有第一次都給了他,他卻和別人在一起了。我那段時間天天哭、天天哭,可還是放不下他,我該怎么辦?
邱晨回答:你沒有把所有第一次給他,你還欠他第一次后悔,第一次失望,第一次覺得他不值不配不爽,和最后的,第一次遺忘。
在你給了他這些第一次之后,你還會有下一次,又一次,再一次。
然后你會發現,哈,所有的第一次啊,都不過是某一次罷了。
徐志摩曾說:被愛的人總是掌靈者,去愛的人反而失魂。在每段真心付出的感情中,總有一個人獻祭了靈魂,收獲了殘忍。
那些不眠的夜晚,粉紅的情書,矯情的告白,汗津津的手心,滾燙的胸口,冷卻的奶茶,被風吹起的襯衣;
那些小心翼翼的討好,言不由衷的氣話,不堪一擊的驕傲,精疲力盡后的妥協;
那些幼稚和慌張,自卑和張揚,熱烈與沉默,心動與酸楚,在以后很久很久的日子里,我可能都很難再有了。
我們驀然回首,我們柔腸百轉,我們相擁而泣,最后,我們分道揚鑣。
遺憾的是,所有的旅途都是暫時的,我們沒有像預想的那樣一起實現少年時的夢想。
幸運的是,脫離了你的隊伍,我不再手足無措,也沒有停滯不前。
我一直記得,分手后,有人送我一句話:
故事的開頭總是這樣,適逢其會,猝不及防;故事的結局總是這樣,花開兩朵,天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