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性創新原本就是媒體人為了傳播做出來的概念。
·諾基亞當年在手機領域異軍突起,難道不是顛覆了其他手機企業嗎?但沒有人稱之為顛覆性創新,因為它好像沒有翻天覆地的變化。也就是說,如果你的改變看不見,那么就不是顛覆。
·我們的辦公越來越移動化,辦公量級越來越輕,但沒有人稱之為顛覆性創新,因為這一趨勢沒有拉枯摧朽。也就是說,潤物細無聲,那么就不是顛覆。
·最近看iF設計獎的評選,主辦方說,iPhone 6要是其他公司設計的,就可以評上獎,但是我們對蘋果要求高,所以就沒評上。也就是說,再好的產品,如果沒能取得巨大的躍進,那么就不是顛覆。
在我看來,這些顛覆性創新的概念,都是錯誤,甚至可笑的。
從來不存在可預見的顛覆性創新。既然創新結果都不可預見,那么也就不存在顛覆性創新這一物種。
在我看來,顛覆性創新最大的特點是:當它發生時人們以為是個笑話。事后才看到是顛覆性的。
想事前就顛覆別家的,都是笑料。在趨勢確立前,誰都沒有這個自信。喬布斯當時也只是說:也許能獲得1%的市場份額。
蘋果從來沒有想過要顛覆性創新。只是持續不斷的創新,這一創新不斷持續的結果,就是在某一天逆轉了形勢。在某一天被觀察者視為顛覆。
蘋果并不總是贏。Mac系列電腦,在各個領域都領先Windows很多。但由于早期對于生態系統沒能掌控好,20年都沒能翻盤。
在皮克斯成名以后,喬布斯說,人們都把皮克斯看做是一夜成名的公司,沒有人注意到皮克斯之前的十多年的打磨過程。
“顛覆”只是一種觀察上的結果。這就好比1914年,當普林西波在薩拉熱窩事件中刺殺了奧皇儲夫婦時,根本不會想到,這會成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導火索。
蘋果不是為了憋大招而去創新,更不是為了顛覆。此外就更加沒聽過誰喊著顛覆去顛覆,就顛覆了的。
創新這件事,起因只因為有一個痛點,而結果就是你把產品做得更好。拿出更好的產品,比什么都強。正如喬納森·艾弗所說:想與眾不同很容易,想要做到更好卻很難。
如果忽略了“讓產品變得更好”這個前提,創新就很容易變得華而不實乃至嘩眾取寵。你們見過某公司的多邊形手機么?三星已經讓屏幕延展到手機兩側了?,F在動輒嚷著顛覆性創新的,可能根本沒想過,顛覆了移動互聯網的蘋果,它的市場份額并不是最高的——它不是憑一己之力就顛覆了整個行業的,它是帶動一眾兄弟一起顛覆了微軟和英特爾的統治。蘋果尚且如此,你又憑什么能夠顛覆一個行業?你又憑什么能夠動員更多的兄弟和你一起,去顛覆某個領域?
好的創新,自然會逐漸贏得市場。愛迪生顛覆了煤油燈,福特顛覆了馬車,依靠的并不是“顛覆”一切的野心,依靠的是不斷努力做到更好的產品。
如果你偏離了做“更好的產品”這樣一個主線,無論你憋了怎樣的大招,又怎樣驚艷了世人,最后都不過是曇花一現。Google Glass夠不夠顛覆?如我在當時說的一樣,偃旗息鼓了。你的顛覆性創新又值幾何呢?
以后,建議大家,聽到誰事前說顛覆的,就可以直接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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