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即隱喻即認知論

就如上一篇文章所說,波茲曼所擔心的不是奧威爾筆下《1984》中的思想禁錮、限制自由等一切人類所反對、所憎恨的東西,而是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更娛樂化、通俗化的東西。我們在自由中享受娛樂、在娛樂中失去了自由,毀滅我們的正是我們所熱愛的。

作者在第一章“媒介即隱喻”中以《圣經》摩西十誡的例子論證了,某些文化中交流的媒介對于這些文化精神重心和物質重心的形成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我們的語言即使媒介,我們的媒介即使隱喻,我們的隱喻創造了我們的文化的內容。

第二章“媒介及認知論”中作者想證明在印刷機統治下的美國話語和現在有很大不同——清晰易懂,嚴肅而有理性;而在電視的統治下,這樣的話語是怎樣變得無能而荒唐的。其中有一個觀點我很喜歡,“我們衡量一種文化,是要看其中自認為重要的東西,而不是看那些毫無偽裝的瑣碎小事。”這樣想起來,生活中的諸多抱怨似乎能少去許多。還有一個論調是“真理的定義至少有一部分來自傳遞信息的媒體的性質”,“我喜歡你”通過寫信、微信、當面說都是有不同的含義。這些都是媒介,都是一種認知論,都是讓人產生的一種共鳴,都是“某種特定語境中的某個特定說法獲得了普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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