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這座城市已經一年三個月零六天了,帶來的希望就如帶來的洗面奶,已經過期了三個月零六天了。住的地方走到車站需要450步,可如今我也沒勇氣走到200步,因為200步的地方是個轉角,看到了車站,我便無法阻止自己離開。我確信我是想離開的,可我更加確信的是我害怕改變,很難去說服自己改變一個習慣,換一個環境。這個時代變化太快了,早已讓我目不暇接的。表象繁華和燈紅酒綠之下的是一個個皮囊,皮囊們趨之若鶩的追逐著虛妄的自由,卻又被自我的懷疑套上了枷鎖。對我來說,固步自封更能在縹緲而虛幻的變化中獨善其身。
我一個人住,沒養花茶,也不伺候貓狗。時常睡的很晚,起的很早,睡眠對我來說并沒有那么重要。有段時間,甚至有些恐懼睡眠,我討厭這種無知無覺的狀態。若要追溯緣由,可能是我這個人極度怕死,我理解的死,就如睡覺一樣,區別就是最后眼睛睜不睜。起床后,我會坐在床上抽根煙順便發呆,抽完它只要九口,而發呆的長短則要取決于我的困倦。每天,我都會去小區門口的早餐店買三根油條,一袋豆漿,老板總會給我裝好放在邊上,我把錢扔到筐里,拿著就可以走。一般在走回去的路上就吃光,順手就可以扔在樓下垃圾桶,因為我懶得倒垃圾,所以得盡量避免產生垃圾。小區中間有個小空地,有個老大爺每天都會雷打不動的在中間打太極,我則每天都會雷打不動的坐在長椅上,看他打一會兒。我們的相處很和諧,大爺的太極時不時會帶給我一些靈感,而他也不反感我在一旁看他——來來往往的都是步履匆匆的上班族,我是他唯一的觀眾。我離開時會對著他點點頭,他也會對我揮揮手,我不知道是他特意的,還是那本來就是太極的動作,不過是我自作多情而已。
我是個閑人,不用上班,平時就碼碼字、寫寫文賺些稿酬生活,錢不多,但對我來說足夠花了。因為我現在處于并將長期處于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狀態。除了抽煙喝酒,也沒什么別的不良嗜好。今天下午,太陽很好,我把桌子抱到陽臺上,忽然靈感如泉涌,刷刷的寫完了那幾篇被催了好幾周的稿子,不由得舒了口氣。天色將晚,我沖了個澡就出門了,直接去了酒吧。其實我現在只是喜歡喝酒,并不喜歡來酒吧,但我還是每周都會去,更多是因為習慣。年輕的時候,喜歡裝文青,總覺身上得帶一些頹廢、落寞、洗盡鉛華、繁華落盡的氣質才像。那時候就養成了去酒吧的習慣,昏暗的環境,閃爍的燈光,群魔亂舞的男女,簡直就是為我所想要的氣質量身定做的一般——可事實并非這樣。除此之外,還有時不時看到的一些關于酒的句子,頻頻能引發共鳴回響,像什么“我有一壺酒,足以慰風塵”之類的。后來才明白,酒吧也就一俗地兒,沒我想的那么遺世獨立。酒也慰不了風塵,只能慰己,所謂傷心買醉,不過是一由頭,陪酒人皆醉,買醉人獨醒。就如同很多僧人,其實也渡不了別人,只能渡己,所謂的禪言也不過講究個悟,他的話點到為止,你的悟云里霧里,并非是出口就能渡人。
我喜歡坐吧臺上,吧臺對于酒吧,就如同港口對于大海,總算個依靠吧。我只坐從右數的第三個位置,那里離吧臺上的電視最近。若是有人坐著的話,我情愿等,不會有人在吧臺上坐很久的。常點的是酒吧自釀的啤酒,它入口甘回味甜,能中和煙在口中留下的苦澀。我會讓他連著上三杯,幾大口喝光,這能讓我很快就微醺,之后再續杯,慢慢喝,維持著這個狀態。轉過身打量下酒吧里的男男女女,心里默想著他們的故事,無論是開心的,還是悲傷的,圓滿的,遺憾的。無論什么情緒心情都能靠酒來抒發,來升華,酒或許是世間最包容的東西了。就像酒場上的人詞窮的時候,往往靠一句,話不多說都在酒里,也能敷衍一整晚。酒里有什么,其實什么都沒有,充其量有些C?H?OH,但人就喜歡以物言情。畢竟情感這個東西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得需要個載體。
在酒吧的角落里,總是坐著一個女人。她一個人坐一個卡座,從未見有人同行,去搭訕的人也必定都會碰一鼻子的灰。從一年多前,我第一次來這家酒吧就看見她了,不管是風雪交加還是瓢潑大雨,只要我來,她肯定在,但我還沒有自作多情到覺得她是為了我來的。我覺得她是一個怪人,還記得一直次見到她的時候,她穿了一聲奢靡的貂衣,食指上戴著戒指煙托,這個玩意兒現在已經沒什么人用了,上面夾著一根香煙。我眼光早已被她吸引了過去,目送著她徐徐走向角落的卡座。她胳膊肘撐在桌上,頭輕靠在手掌上。她顯然是熟客,服務生直接給她端上了一杯紅酒。現在我已經對她熟視無睹了,再傾國傾城的貌也抵不過審美的疲勞。而就現在我看著他的時候,她毫無征兆的抬起了頭,與我目光交接——這是與她第一次的對視。她伸出手對著我挑了挑,我猶豫著,我已經一年三個月零六天我沒有和人交流過了。我一口喝光了桌上所有的啤酒,鼓起勇氣朝她走了過去。我的心跳和呼吸似乎擺布于我和她之間的距離,我步履沉重的一部一步走向她,心跳和呼吸愈發的加快。來到了她的面前,她依舊抬著頭,似乎我不存一般。既然如此,我也就直接坐到了她的身邊,低著頭,像個犯了錯的孩子。
良久之后,我終于忍受不了這樣無聲的沉默了,我伸出手想要輕撫她的臉龐,手顫抖著,心顫栗著,我閉上了眼睛。無聲的沉默中,我聽到了滴答滴答的雨滴聲,其實我知道這是我的眼淚。我哽咽著睜開眼睛,我的手徑直穿過了她的頭,而她則如先前一樣。一年三個月零六天的自欺欺人,終于在這一刻崩塌了。我給自己撒了一個彌天大謊,妄圖讓自己相信自己還存在。告訴自己,死亡就像睡覺一般無知無覺,其實自己清楚,死亡就是無盡孤獨,墮入一個只有我的空間,活在你一個沒有我的城市。盡管能像上帝一般,操控著一切,有著吃不完的食物,喝不完的酒,但再無所不能也只是在這個空間。我盡可能創造了一個現實,早餐店的豆漿油條,酒吧里的自釀啤酒,還有那些寄出去書稿,不過就是投入了一個像郵箱的碎紙機。
為了存在,我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孤獨的人,不與人交流,相信自己一個人也能過的很開心,把孤獨作為一種信仰,一個根深蒂固的念想。說到底,我配不上孤獨,充其量算是個寂寞的人。若追根溯源,我甚至算不上人,只是一個孤魂而已。我站起身來,走到她面前,輕吻了她的嘴唇。打了一個響指,瞬間便回到了家里,洗漱了一下,躺在床上睡了過去。
早上起來,坐在床上點了根煙,抽完它只需要九口。下樓去早餐店拿了豆漿油條,回去的路上就把它吃完,順手扔在樓下的垃圾桶里。坐在空地邊的長椅上看著大爺打了一整套的太極,離開時點頭向他點頭示意。我來這座城市已經一年三個月零七天了,帶來的希望就如帶來的洗面奶,已經過期了三個月零七天了。住的地方走到車站需要450步,可如今我也沒勇氣走到200步,因為200步的地方是個轉角,看到了車站,我便無法阻止自己離開。我確信我是想離開的,我更確信的是我無法離開。
這是我生活的地方——一座沒有我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