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講個故事
?朋友張小姐在18歲的時候認識了初戀男友王先生,7年后結婚,期間王先生司法考試5年未參加工作,張一直努力工作,只為了期待以后王先生事業有成的幸福。小日子過得在很多人眼里也是幸福滿滿。
? ?5年后王先生參加工作,半年后跟同事出去找小姐,被張給發現了,并且不是第一次。張完全崩潰了,整個世界瞬間坍塌。張提出離婚,王跪在地上祈求原諒,說看她為了他那么辛苦工作5年,他實在是太想掙錢了……。
?最后朋友沒有離婚,因為不能讓父母擔心,沒有地方去……不離婚的理由有一堆。
?過去7年,有一天見面突然談到這件事,說現在馬上要離婚了。我問為什么?理由只有一個,因為不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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