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嘗試一下,看看能不能通過每天寫一千字的舉動,來提高自己的文案水平。
感覺我寫多了軟文,就只會寫軟文了。寫多了雞湯,又不會寫其他類型的文章了。
怎樣才能在避免文字枯燥的情況下,又做到確實有內容?
希望能夠在這些天內好好思考。
昨天又讀完一本書,充滿成就感地在豆瓣上標記、點評、記錄……
完成一系列儀式性的工作后,遂開始搜索下一個目標。打開微信閱讀,在書架上隨意翻看。洽看見《別讓我們在二三十歲就死去》,對書名沒什么大印象,不知道什么時候購買放入書架的。
這是電子閱讀app的優(yōu)勢,幾塊錢(以前盜版橫行的時候,不要錢)就可以買很多很多書。但是和紙質書一樣,買來之后放在書架上都不看。算是人類一種奇怪的收藏癖?也許是文人的毛病?這些書買來,放著,我光是看看就心生歡喜。
看書名,感覺這又會是一本雞湯,打開看了幾章,意外地覺得寫的蠻有意思。尤其是“熱血”這一章,讓剛讀完《強風吹拂》的我很有共鳴。
《島上書店》里說,讀到一本有共鳴的書講究的是天時地利人和,同樣一本書20歲讀和40歲讀能讀出不一樣的感悟。嘿,那熱血這個詞應當很適合20歲來讀吧。
什么是熱血?
做事的激情?持續(xù)不斷挑戰(zhàn)的沖勁?做平常不敢做的事?追尋夢想的道路?
回想我以往的經歷,能夠津津樂道地講出來的,似乎只有跑馬拉松這事。看了幾篇熱血的文章,遂覺得自己練練也能跑馬了,于是和人打了個賭,用了一年多的時間訓練。從夏天跑到春天,再跑入冬天,從時間里擠出時間,在操場上一個人刷圈,呼吸,邁步,循環(huán)……在第二年11月,完成了人生第一個半程馬拉松。
熱血嗎?
我覺得挺熱血的。
這是第一種熱血,從低到高,一路爬升,一路成長;第二種熱血恰與之相反,是從高到低,面對逆境,面對打壓,不屈服,不妥協,堅持沖撞,最終找到出路。
像是很著名的郝勁松,控訴地鐵廁所收費不提供發(fā)票。還有美國的黑人平等的抗爭,馬丁路德金的那篇“我有一個夢想”還震耳欲聾地回響。
這些似乎都是普世價值觀中所認為的那種熱血。足夠勵志,足夠感人。
但這些都不是全部,因為還存在著第三種熱血——庶民的熱血。
你知道的,成功者永遠是站在金字塔頂端的少數。
無論是從低到高,還是從高到低,最終成功的人永遠是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千萬分之一。
一路披荊斬棘、過關斬將,最后取得獎杯的是成功者,一路艱難攀登,一路滿腔熱血,被寫成小說,點燃讀者的,還是成功者。
其他人呢?那些阻擋成功者去路的“大反派”,那些在成功者的一腔熱血下,讓出晉級之路的“死對頭”。
他們是誰?
是你,是我,是所有普通人。
我們會做夢,亦會為了夢想而奮斗。那個繞著操場一圈圈奔跑的少年,那個在燈下與書本為伴的姑娘,那個穿著校服騎著自行車,風風火火回家看球賽的學生……一個個有夢有熱血的普通人,一場場熱血的人生之旅,一段段不會被書寫的奮斗故事。
每個人的熱血都值得珍藏,都值得被書寫。
記得去年TEDxSMU年度大會的前夜,我輾轉反側,腦袋里一直有這樣一個問題:學生組織的活動,如何才能避免自娛自樂?往往一場活動結束,只有主辦者們感動的稀里嘩啦,觀眾很無感。
當時對這個問題沒有什么想法,現在倒是明白了:沒辦法避免。
這些真實的付出,熱血澎湃的經歷,你能追,也只有你能懂。
它是你人生的一段,若是能對他人產生影響,當欣喜雀躍;若是不能,亦彌足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