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道德上的完人,也只是慘烈的自我斗爭到最后的勝利者而已。平凡如我們,不過是剛巧沒犯錯,在道德的“虎口”僥幸脫險。
我對眼下的社會,越來越理解不能。沒想到動物園老虎咬人,竟然會成為爭執不休的輿論焦點。
事發八達嶺野生動物園,游客在駕駛通過時私自下車,遭遇老虎襲擊,連帶解救者,最終一死一傷。
畫面記錄了當時的場景,我的第一反應是駭人。
可奇怪的是,很大一部分輿論,將矛頭指向當事人不守規則,明知故犯。“壞了規矩活該找死”、“智商欠費還能怪誰”之類的聲音,不絕于耳。更有甚者,開始人肉當事人,號稱挖出了小三和醫鬧的歷史,一副真理在握唯我獨尊的做派。
我很欽佩這些人,氣勢洶洶,言之鑿鑿,拿低道德充高級,把不要臉當學問。
當事人有沒有犯錯?當然。是不是違反規則?肯定。于是就死有余辜?呵呵。
身在國內,違反規則的事兒,誰都見得不少。亂扔垃圾隨地吐痰是家常便飯,地鐵里“先下后上有序乘車”也每每是空談。
我住在上海,去浦東機場要坐2號線,到廣蘭路換乘。每次到站,車廂里拖著大小行李的乘客都還沒動,站臺上等候多時的人群就一擁而入,摩擦、碰撞、叫罵,如果不小心摔倒,發生踩踏也并非妄言。
面對類似情況,守規則的人,當然會埋怨不守規則的人。但處理或者處置,也應該遵守相應的規則。譬如要求更嚴格有效的執法,譬如設置更多排隊輔助設施。
好像沒聽說過,因為你不夠文明、不守規矩,所以不配出現,甚至不配活著的道理。以人治代法治,一言不合就說“去死”,潛臺詞哪里是“你們不守規則”,而是“老子就是規則”。
以前在微博上看過一則短視頻。酒店的閉路電視,拍下了小偷行竊的全過程。偷完之后,小偷倉皇地奪門而出,結果被經過的汽車撞翻在地。轉發清一色說著“活該”“報應”,不少人“哈哈哈哈哈哈”地大笑。
看到小偷,可以指出,可以報警,也應該讓違法者受到懲戒。可車禍是命運無常。以此為樂,說輕一點,暴露出薄情寡恩,說重一些,簡直是散布惡意。
平日累積的種種不滿,承受的種種不公,在他人確鑿無疑的錯誤之中,找到了一瀉千里的通道。這樣就道德嗎?
社會撕裂,階層固化的現實,已經無需再講。可同一片土壤,有人怨天尤人,也有人怡然自得。
每有不文明、不體面、不守規則的事情曝光,總有人叫囂 “亂世重典”。我很好奇,這些商君李斯的門徒,是否懂得今昔之別,又是否明白輕重之分。他們會否理解法律的由來規則的邊界,能否辨析什么是上限什么是底線?
如果這些要求太高的話,至少別搞雙重標準吧。
捫心自問,交通規則命令禁止亂穿馬路,但有多少人在四下無人無車的時刻,不曾闖過紅燈?教師、醫生的從業規則肯定不包含收禮,可被逼無奈為了家人打點的時刻,多少人有底氣說一句,違背規則可恥?
孟子他老人家說,“行有不得,反求諸己”,人事不順,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拿別人發泄,算什么好漢?
規則也好,道德也罷,有攬鏡自照的覺悟,想必誰都不會輕率地拿出來,作為他律的尺子。
講點善意,多點溫和,對腦子和身體都有好處。別打著正義的旗幟,就以為自己多高尚。哪怕道德上的完人,也只是慘烈的自我斗爭到最后的勝利者而已。
而平凡如我們,不過是剛巧沒犯錯,在道德的“虎口”僥幸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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