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格言出自《論語·為政》:“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意為人要是不講信用,那真不知道還算不算個人。
《論語·子路》又載:“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言必信,行必果,鏗鏗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這是孔子對什么樣的人才能稱得上是“士”這一問題的回答:他認為士可以是“使于四方,不辱君命”的外交工作者;也可以是“宗族稱孝,鄉黨稱弟”的鄉間紳士;還可以是“言必信,行必果”,說一不二的讀書人。
這都是儒家對“言而有信”和“言行一致”的推崇之語,也等于從反面告誡人們不要“言而無信”、“朝秦暮楚”、“朝令夕改”、“言行不一”……
同是儒學大家,有“亞圣”之稱的孟子卻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下》)這似乎又是對孔夫子以上那番話的發揮和補充。
令人疑惑的是,為什么對“小人”要以“言必信,行必果”來要求,而對“大人”則只求義而不苛責其言行呢?或者“說一不二”只是書呆子的標配?難道說“大人物”以道義為由,就可以不守信用嗎?
成語有“兵不厭詐”,出自《韓非子·難一》:“戰陣之間,不厭詐偽。”《三國演義》中說,當年諸葛亮曾坐在城頭“焚香操琴”,玩所謂“空城計”,把狡猾的司馬懿也給騙了;而歷來輿論卻不說諸葛亮狡詐,反稱贊其足智多謀。有一句現代戰爭格言說:“對敵人誠實,就是對人民的背叛。”即是道義高于信用的明證。
倘使醫生和病人家屬串通起來,欺騙身患絕癥的人說他的病情并無大礙,或者對老邁者隱瞞他年輕的子女過世的消息,恐怕也不會受到輿論和良心的譴責。所謂“善意的謊言”,還是不把它拆穿了更好?
色諾芬《回憶蘇格拉底》記載了蘇格拉底與尤蘇戴莫斯有關欺騙、偷竊之類行為是不是非正義的對話:蘇格拉底問道:“如果在作戰期間欺騙敵人,怎么樣呢?”“這卻是正義的。”尤蘇戴莫斯答。“如果他偷竊、搶劫他們的財物,他所做的不也是正義的嗎?”“當然是。”
同時,既然“大人物”可以“言不必信”,自然也就“行不必果”;所謂“只問耕耘,不問收獲”也不失為一種人生的境界。
歷史上有關淳于髡(kūn)“進獻鴻鳥”的故事頗能給我們啟迪:
淳于髡(約公元前386年~前310年),戰國時期齊國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齊威王時為政卿大夫,以博學多才、善于辯論著稱,是稷下學宮中最具有影響的學者之一。他長期活躍在齊國的政治和學術領域,上說下教,不治而議論,曾對齊國新興封建制度的鞏固和發展,對齊國的振興與強盛,對威、宣之際稷下之學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為了跟強大的楚國搞好關系,淳于髡一次受齊王委派到楚國去進獻鴻鳥,就是天鵝。淳于髡出了邑城的大門,走在半道上,不慎讓天鵝飛走了。為了交差,淳于髡只得提著空籠子,假造了一篇說辭,去見楚王:
“齊王派我來進獻鴻鳥,經過水上時,因不忍看著鴻鳥干渴,就放他出來飲水,沒想到這寶貨竟然飛走了。我自知不妥,便想到用刀刺腹或用繩索絞頸自殺;但是轉念一想,這樣豈不是陷兩位君王于不仁,被人非議說君王為了鳥獸而使士人自殺嗎?于是作罷。本來嘛,鴻鳥不過是禽類的一種,與其相似的禽類很多,我完全可以買一只相似的來代替;但是,想想也不行,這樣做明明就是不誠實的欺騙嘛!我也曾想逃奔到其他的國家去;但是又怎么能忍心看到兩國君主的使命因此而不能相通呢?所以,我思前想后,還是決定老老實實地前來磕頭認罪,請大王治我的罪吧!”
聽了這段說辭,楚王卻說:“我不僅不怪你,還為齊國竟有你這樣誠信的人而感動!”楚王于是重重地賞賜了他,據說,所賞的財物可能比真的獻上了鴻鳥還要多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