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存在人群中、社群中、文化中,不能想如何就如何,總要考慮到他人,哪怕生死這種最私人的問題。
連續三天的風沙過后,是一場期盼中的綿綿春雨,其實我更希望是短時間的傾盆大雨,蕩滌風沙,順便把車都洗了。
可是,沒有大雨,那就小雨也行吧,總比大風揚沙要好。天氣還冷,大風前一天,最高氣溫已經達到30℃,現在的實時溫度是3℃。
這不是午夜的最低溫,是一天中氣溫最高的下午兩點。
天氣預報報的是雨夾雪。
坐在肯德基二樓的窗前,我望著外面濕漉漉的世界。
路上是絡繹不絕的車流,窗下是稀稀拉拉的行人。他們有的打著傘,多數就這么在雨中走著,有的用手或包遮一下,有的就干脆忽視雨的存在。這一方面說明雨實在不大,另一方面也說明人的敏感度彼此間有很大的不同。
有些人天生敏感,就像剛剛棄世的臺灣女作家,無法從少年所受的傷害中走出來;也有更多的人即使遭受同樣的傷害或者更大的傷害,也仍然能夠勇敢的活下去。
當然,我不是想在這里比較自殺者與求生者的長短,自殺與求生都需要勇氣。他們雖然遭受的是同樣的傷害,承受的卻是不一樣的痛苦。
昨晚,一大家子人好不容易湊一起,天南地北的海聊,其中就說到路兩旁剛開的丁香花,還沒來得及去拍照就被“雨打風吹去”了。
每年的春天,春花爛漫的時節,家人們都會去花叢中拍照,留下美好的記憶。
可惜,今年就這么錯過了,大家都覺得很遺憾。不過,這個話題也就到這里,僅此而已。沒有一個人有林黛玉的心情,也沒有誰想去把落英收集在錦嚢里,埋起來,再作幾首詩哀悼一下。
世界是一樣的世界,我們自己卻是各個不同的自己。就像我年輕時跟同事一起去體檢,在驗血的窗口,我們這邊挽起袖子說說笑笑,旁邊一彪形大漢看到血的剎那就暈了過去。
如果痛苦的折磨鋪天蓋地、綿綿無期,那么,放棄這痛苦的皮囊未嘗不是解決問題的一個可行選項。
安樂死之所以討論了半個多世紀仍然無法在大多數文明世界落實,不是對個人有處置自己身體生命的權利不認可,而是對當我們已經無法明確表述自己的意愿時有可能會被以安樂死的名義謀殺無法控制。
談到安樂死,就讓我想到剛剛宣布放棄丈夫平鑫濤的瓊瑤阿姨。
拋開瓊瑤與平鑫濤再婚家庭可能產生的種種糾葛,到底誰有權利決定平鑫濤的生死?
當然是他自己。
如果平鑫濤健康時已經有清晰而明確的表示,病危時不插管,安靜而有尊嚴的離開,為什么當平鑫濤真的到了這個時候,他的子女卻理直氣壯的出來反對呢?他們為什么一定要違背父親的意愿?他們的道理在哪里呢?
老杜的父母曾經明確的表示,去世后不買墓地,骨灰撒進河里。可是,母親去世后,我并沒有這樣做,而是買了一塊墓地,讓母親入土為安。
我這種明顯違背母親意愿的行為,無論是父親、姐姐,還是媽媽的兄弟姐妹,沒有人有意見,我得到了他們所有人的支持。
可是,我媽媽會同意我這么做嗎?
我和媽媽所有的親人都認為媽媽會同意,都認為這樣媽媽會更贊成,雖然我們無法去征求一下媽媽的意見。
我以此推想平鑫濤子女們的想法,他們肯定也相信父親雖然已經失智,卻一定是不想死的,是想繼續活下去的,所以,他們的做法父親一定是支持的。
我們都愛著我們的親人,都希望他們能夠活得更長久。因為在中國的傳統文化里,長壽本身就是幸福,哪怕這世界狂風肆虐、黃沙漫漫、淫雨綿綿,哪怕肉體或心理的創痛錐心刺骨、無法忍受。
這就是我們的文化,我們生存在人群中、社群中、文化中,不能想如何就如何,總要考慮到他人,哪怕生死這種最私人的問題。
瓊瑤支持丈夫放棄生命的選擇,而平鑫濤的子女卻拒絕,孰是孰非?
問題是,一定有是非嗎?
瓊瑤尊重平鑫濤的意見,是愛;子女們拒絕平鑫濤的選擇,也是愛。我倒贊成瓊瑤阿姨的放手,平鑫濤的生命在愛他的子女身邊繼續,不是很好嗎?
又何必糾結于是否違背了曾經的意愿,糾結于插不插管呢?
當本文寫完,幼子的國學課也到了下課的時間,我從樓上下來去接幼子,天地依然濕漉漉,細雨中有零零星星的雪花在飄,天氣預報是越來越準了。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