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容部
治服第三
鞋襪
鞋襪都是護足之物,而明清時期,女子多纏足,有“三寸金蓮”之說。學習近代歷史的時候,老師說纏足之事是由宋朝的儒生提出,是封建對女子的進一步束縛。其實宋朝儒生是將這一行為大眾化,真正的源頭是那位南唐李后主,李煜。而起因也同他的后宮佳麗有關。
關于“步步生金蓮花”這句話近來多被人誤解為女子的“三寸金蓮”,而其緣由是:
即東昏潘妃,作金蓮花帖地,令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金蓮花”。
既然說到了鞋襪,自然就是談論鞋和襪兩個方面。
鞋
男子所著之履,俗名為鞋,女子亦名為鞋。男子飾足之衣,俗名為襪,女子獨易其名曰“褶”,其實褶即襪也。古云“凌波小襪”。
對于當代的中國人,鞋襪是一定分開的,正如上面所說,有“所著之履”和“飾足之衣”的區(qū)別,但是中國古人穿的“膝褲”,則是“古有底之襪,不必著鞋,皆可行地;今無底之襪,非著鞋,則寸步不能行矣”。有一種將鞋襪合為一體了。古人的鞋襪看十年前的古裝劇就知道是什么樣,近幾年的古裝劇里的鞋襪多不再是古樣。
近日看楚喬傳,注意到一個細節(jié)。每當有人進入宇文玥所在的書房或者寢殿,都需要脫鞋,只能穿著這種白色膝褲在內(nèi)行走。既不是鞋也不是襪,倒和今天看到的“膝褲”有點像。
鞋的外圍就是“底”和“鞋面”了。高跟鞋可不是舶來品也不是近代的發(fā)明。中國古人已經(jīng)深諳高跟的作用。
鞋用高底,使小者愈小,瘦者越瘦,可謂制之盡美又盡善者矣。然足之大者,往往以此藏拙。
吾謂高底不宜盡去,只在減損其料而已。足之大者,利于厚而不利于薄,薄則本體現(xiàn)矣;利于大而不利于小,小則痛而不能行矣。我以極薄極小者形之,則似鶴立雞群,不求異而自異。
鞋面上所繡的圖案,有“金蓮”、“鳳頭”等,笠翁看來都不合適,“綴珠”是最好不過了。
珠出水底,宜在凌波襪下,且似粟之珠,價不甚昂,綴一粒于鞋尖,滿足俱呈寶色。使登歌舞之氍毹,則為走盤之珠;使作陽臺之云雨,則為掌上之珠。
襪
因為鞋襪相連,自然成一體。因為襪多隱藏在鞋子和衣服里,繁復的圖案倒不需要,但是偶爾露出來,它的顏色同鞋的顏色,就需要協(xié)調(diào)了。
在顏色選擇上,襪宜極淺,鞋宜極深,欲其相形而始露也。
腳小的人,穿的鞋子的顏色應該與地面的顏色相異,對比突出其小,而對于腳大的人,穿的鞋子的顏色應該與地面的顏色相近,相近則會顯腳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