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過分迷信創意。
前段時間被一個問題困擾了很久:每一種出街文案是否都應該有各自的創意,如果寫出來的文案與之前寫的雷同,會不會被認為很沒創意?
慢慢才知道這個想法非??尚?。
文案的目的是銷售而不是創意。創意只是銷售手段之一,一味的想制造創意,最容易導致的是閉門造車,文案空洞。
2、文案為什么應該用讀者看得懂的語言,而不是給讀者留下疑問,吸引讀者來了解產品呢?
最近,經常有客戶打來電話問“魚鹽里”是什么?一通解釋后,大部分客戶對于“魚鹽里”都非常感興趣,并表示抽空會來售樓處了解一下。
于是,我開始對“寫文案要用讀者看的懂的語言說話”這句話產生了疑問。雖然說我們在文案中用的比較新穎的詞匯,很多客戶壓根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會不會也正是因為文案用詞的新穎而吸引客戶來了解產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