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前桌一個男生,也許他知道,也許不知道。
喜歡的原因很簡單,陪伴。他在我想家的時候會陪我聊天,會開玩笑,可能因為現在喜歡,所以他什么都是好的,連他偶爾的陪伴也被我夸大為曾經最溫暖的事情。
高一暑假,鼓起勇氣跟他告白,告訴他,我喜歡他,如意料般,沒有結果。
高二文理分科,其實早就已經填好,他讀理,我讀文,就是因為這樣,才敢跟他說。他和高一同桌分到隔壁班,而同桌卻和他的好兄弟同班,本就熟悉,一來一往,關系就變好了。
今晚和同桌去吃夜宵,聊起近況,說到這件事,五味雜陳,說不出的感覺,都怪自己,有勇氣表白,卻沒有勇氣去接受這形同陌路的擦肩而過。
喜歡是一件很溫暖的事,也是很漫長的事 ,同時也是很酸楚的一件事,以友情的名義喜歡一個人,不張揚 卻難受。
所以啊,如果沒有勇氣去接受這形同陌路的以后,還是不要告訴他的好。至少你能跟他打招呼,聊聊天,還能一起吃飯,一起去玩。沒有勇氣就這樣喜歡著吧,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