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鐘書謂司馬遷著《史記》,卓識巨膽,洞達世情;于史料傳說掌故,嚴格甄別,汰虛課實。尤其對一些“語出有因,查無實據”的資料,更是落筆謹慎,字不茍下。這類例子,《管錐編》里就舉了不少。
比如《封禪書》里關于漢武帝獲“白麟”事,就是這么記的:“郊雍,獲一角獸,若麟然;有司曰:‘……上帝報享,錫一角獸,蓋麟’云。” 《孔子世家》:“俱適周問禮,蓋見老子云”。《伯夷列傳》:“余登箕山,其上蓋有許由冢云” 這里一個“若然”,幾個“蓋云”,盡顯史筆的微言大義。
為什么呢?錢公是這么解釋的:“一角之獸,曾獲其物,而為麟與否,有司迎合,不可必也;孔子適周,嘗有其事,而果問禮老子與否,傳說渺悠,不得稽也;箕山有冢,馬遷目擊,而真埋許由之骨與否,俗語相沿,不能實也。‘云’之為言,信其事之有而疑其說之非爾。”
如果我們以司馬遷這種“字不茍下”的要求看待一切史書的話,問題或疑慮就來了。近日讀洪子誠先生的《中國當代文學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2002年5月第九次印刷),看到幾處論及錢鐘書的地方,有些不同意見。
書里說到由于1949年后,中國文學環境的變化,使得很多作家在創作上或多或少的受到限制。“錢鐘書本來更愿意把精力放在小說創作上,卻也難以實現,而致力于古代文學研究。”(28頁)“錢鐘書雖然更愿意在小說創作上施展他的才智,但‘時代’留給他的選擇,卻只有文學研究的領域。”(79頁)
這樣的判語從何而來呢?洪先生在28頁的那一句話后面,給了我們讀者這樣一個注解:“1957年,錢鐘書的《宋詩選注》脫稿后,寫七絕一首,表達雖有寫作之才和興致,卻不能施展的遺憾:
晨書暝寫細評論,詩律傷嚴敢市恩。碧海掣鯨閑此手,祗教疏鑿別清渾。
參見楊絳《將飲茶》第137—138頁,三聯書店(北京)1987年版。”(見該書34,35頁)
然而在看了洪先生的注解,看了楊絳《將飲茶》第137—138頁之后(即《記錢鐘書和〈圍城〉》里的一些文字),我們所能得到的信息,最多不過是“錢鐘書本來也愿意把精力放在小說創作上”或“錢鐘書雖然也愿意在小說創作上施展他的才智”。而書里面“更愿意”的“更”字,用得似乎不太扎實。因為說到“更”,就含著有比較的意思。即作者認為如果讓錢鐘書在小說創作和文學研究中做個選擇的話,錢是會選前者的。真是這樣的嗎?可疑。起碼作者拿出的立論證據不能說服我們。
竊以為,如果1949年之后,文學創作氛圍符合錢鐘書的理想的話。錢還是會以做學問為主,小說創作為副的。眾所周知,雖然錢鐘書在文學創作上有著不凡的成就,但歸根結底,錢更是個學者。六十多年前,錢鐘書就曾對楊絳說“他志氣不大,但愿竭盡畢生精力,做做學問。”(見楊絳《錢鐘書對〈錢鐘書集〉的態度》)事實上,錢鐘書的確就是這么做的。即令在1949年前,在文學創作氣氛還沒變得像后來那樣緊張逼仄時,錢先生也沒顯出“更愿意”從事小說創作,也沒成為職業小說家。他只不過是用了教書做學問之余的零碎時間,“錙銖積累”地創作小說。1949年前,錢鐘書在“做學問”上所花的時間精力遠遠多于“寫小說”。當然,光憑這些事實,我們并不能推斷說“1949年前,錢鐘書更愿意做學問”,也不能推斷“1949年后,錢鐘書更愿意做學問。”因為上述的材料都不足以保證論證的邏輯嚴密性。既然這樣,既然沒有確鑿資料來證實比較之下的“更愿意”,我們何不學學史遷“若然”“蓋云”的“字不茍下”,來一句“錢鐘書本來也愿意把精力放在小說創作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