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這樣一種可能,其實,連你們自己都不知道發生了什么
或者只是缺少一個契機,讓兩個人在一起。或者是我,或者是另外一個機會,與我無關。兩個人同時自欺欺人。我無法接受一個人被另一個人搶走,拒絕當電燈泡,尤其是兩個關系不錯的。如果不是他昨天晚上出去了,我跟她也不會聊這么多。我只是沒說話,就明明表現得很明顯,那為什么男生一點表現都沒有。還自顧自地在那里調情。其實我蠻看不下去。因為這些事情我做過不知道多少遍了。我知道男生想要什么,我也知道女生在想什么。我或者是契機,或者是障礙。
如果我那個時候出門了,借口出去買東西,那就是契機。
如果我那個時候生氣了,只是假裝睡覺,那我就是障礙。
我當時的想法是給他們創造機會,可惜他們是被動創造,所以無法好好發展。我應該主動出門,床上才是最好調情的地方。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一些小細節。他用手機打她的大腿根部,在地鐵上他用手撩她的頭發,他輕聲的低語,他讓她幫忙捶背,他說話全程看她。我這種細節控,怎么可以抵擋得住這濃濃的愛意。
對他好就可以了,朋友就很好,有什么事情跟他說清楚。超過朋友的關系是不可能了。又多了一個好基友。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性格,我不可能說就因為這次失誤這個朋友就沒了。他蠻貼心的,跟房東一個死樣子。
發現我現在做的工作都有些慣性,被人管著。我覺得我可能不太想被人管,要求太多滿足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