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聽書看戲的人,常會聽到一個詞“八府巡按”。比如《玉堂春》中的八府巡按王景隆,《四進士》中的八府巡按毛朋。這么說吧,在戲曲中老百姓有了冤情,往往就會安排個八府巡按替他們平冤昭雪。
在戲臺上,八府巡按威風八面,前有皂隸鳴鑼開道,自己手持尚方寶劍,地方官員則曲意逢迎,畏之如虎。很多人看了不免心里嘀咕:這八府巡按這么威風,這得多么大的官???
其實“八府巡按”這個官職是說書唱戲的人編造出來的,大致是把明朝的“巡按”和清朝的“巡撫”的職責和權限疊加在了一起。
“八府巡按”的正確名稱應該是巡按御史,巡按御史是明朝才出現的官職。明朝的行政區劃是“兩京十三省”,與之相對應,明朝監察機構——都察院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各道人數在七至十一人不等,共一百一十人。根據任務需要,從十三道監察御史中通過“點差” 的方式,選拔人員到地方巡按。這個監察御史便稱為巡按御史,比如王景隆到山西巡察,則稱為山西巡按御史。
這些巡按御史都是由皇帝親自任免的,雖然不會給他們尚方寶劍,不過每人都會有金印在身,巡按印曰“巡按某處監察御史印”。巡按御史的工作是臨時性,一般期限是一年,干完活,你這金印還得交回去。
在明朝,巡按御史的確很牛,因為他的權力直接來自最高統治者,代表天子巡狩地方,監督百官。“大事奏裁,小事立斷”,且直接對皇帝匯報。
巡按御史的首要職責是糾察罷黜與彈劾“墨吏”、“臟吏”,說白了就是反腐敗。其次是督促或協助地方軍事訓練、揖捕盜賊、清理河道與賑濟災民等。
巡按御史所干的差事,相當于現在中央巡視組的職責,但在級別上卻差得很遠。
巡按御史雖說權力很大,官軼才是正七品。級別很低,卻要“以小制大、以卑臨尊”,盡干些得罪人的活。
出力不討好,誰還會盡職盡責呢?皇帝便拿升官來激勵他們,只要干得好,貪官抓得多,我就給你們升官。這激勵力度很刺激人——連升七級。明朝巡按御史由正七品直升到正三品的比比皆是,大家熟知的“救時宰相”于謙就是由江西巡按御史升遷到兵部侍郎的。
起初,巡按御史只有監察權而沒有干預地方行政事務的權限。但因為他自帶光環,地方官員和他不可同日而語,后期巡按的權力擴張,在行使監察權的同時還侵奪行政權??v使有貪污索賄的行徑,地方官員也不敢言。致使巡按更加驕肆,加劇了御史自身的腐化墮落。
清朝順治末年,廢除了巡按御史制度,將中央監察地方的權力交給總督、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