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在創業初期都是摸著石頭過河,雖小心翼翼但還是避免不了磕磕絆絆!這其中,當屬不懂法規最易讓企業受創。接下來牛牛君將為大家普及下 2016年創業者必會面臨的注冊公司新規定。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
目前在注冊資本方面的新規主要涉及三方面。
第一,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第二,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
第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
注冊資本認繳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的規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期限內需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期限內需繳足出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性足額繳納出資的這幾項規定。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等,并且記載于公司章程。
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公司注冊新規,不但有助于創業熱潮更加蓬勃,更能鼓勵個體以及大學生進行創新,而個體經濟的發展,也將有助于提高我國整體的創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