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是一個神奇的年齡。
有人為人父母,有人流落街頭;
有人狂歡中寂寞,有人寂寞中狂歡;
也許你富甲天下,但你病入膏肓;
也許你一寒如此,但你方興未艾。
有太多人詮釋過幸福的含義,但是我卻對幸福有另外一種理解。
幸福可能就是對一件事達到某一種自己期望的程度的一種滿足。
未婚者,找到伴侶那是幸福;
生意者,賺到錢財那是幸福;
失業者,尋到工作那是幸福;
饑餓者,吃上饅頭那是幸福……
無論你扮演那個角色,只要在你某種訴求得到滿足的時候,那你就是幸福得。
有很多人和我講過,他從來沒有幸福過。我有得時候會附和,因為我也覺得幸福離我很遙遠。
我想起一個情節,不應該說是情節,是一個我親眼所見一個對幸福完美詮釋的畫面。
那是一個加班后的夜晚,我拖著疲憊的身體坐上了公交車。
中途的時候上來了兩個人,一個老人白發蒼蒼,一個少年傻傻捏捏。
少年上車后,就走到車內垃圾桶里尋出了幾個飲料瓶子,他捧在手里,眼神是很傻呆得。但是我卻看到了,他捧著瓶子,眼神似乎是透過傻呆閃爍著幸福,仿佛手機的塑料瓶子就是他的全部。
他興奮地把手里的幸福,交給了那個白發蒼蒼的老者。
老者是什么表情,我沒有看到,但是當我看到那雙布滿皺紋的手輕輕地撫摸在少年的頭上的時候,少年的眼神又閃爍了,那是幸福的蔓延,我想老者一定也是幸福得。
后來他們又在我之前下了車,我透過公交車的玻璃窗,看到那一對漸漸消失在昏黃路燈下的身影,我肅然起敬。
一個蒼老的男人用手牽著一個年少的男人,他們用完美的態度詮釋著幸福。
我那一刻就想幸福竟然如此簡單,其實在我二十歲的時候有人就已經告訴過我這個道理,只是那時候我心比天高。
二十歲,我在去往學校的火車上遇到了一個僧人。
他一本正經地給我展示了他的指環,那是一個蜘蛛趴在一只腳上雕琢的形狀。
他問我,有何寓意。我想了很久也不知。他解釋說是“知足”的寓意。
我當時覺得我懂了。
現如今我醒悟道,我當時只是懂了皮毛,我只是看到了指環形狀的寓意。
從二十歲到三十歲,我用了十年光景終于感悟到了,知足是幸福的源泉。
一個僧人告訴我要學會知足,一個蒼老的父親帶著他智障的兒子告訴我幸福如此簡單。
我想知足可以幸福,世界上所有的幸福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寫于街頭,送給迷茫的自己,還有追求幸福的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