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弈論要求參與者都是理性思考的人,明白自己的真正利益所在。
? 而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是不理性的,具體表現為損人不利己的同時,使自身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 這與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截然不同,前者是沖動與愚蠢的產物,后者是零和游戲的必然選擇。
? 有個朋友8年前家里拆遷時通過違規行為多分了兩套房子,由于朋友的叔叔在其中起了一些作用,所以雙方在三年前約定朋友在具備過戶條件時將兩套房子過戶給叔叔,叔叔支付給他兩萬元,雙方找了中間人簽了協議。此后房子順利拿到手了,登記在朋友名下,但叔叔一直占有并向外出租。朋友現在后悔了,兩萬元買兩套房子沒有這樣的事情。問如何處理?
? 兩套拆遷安置房,質量一般,市值一百萬左右。一百萬與親情,孰輕孰重。
? 利益面前,貌似談親情是比較奢侈的,司法實踐中親人發生經濟糾紛對簿公堂的情況時有發生。更何況對于普通人來說憑空獲得一百萬的機會一生可能僅此一次。
? 更何況叔叔的背后還有一個比較強勢的阿姨,理論上這屬于叔叔全家的財產問題,叔叔不一定做得了主。
? 分析如下:
? 1、不認可兩萬賣兩套房的協議,說白了就是違約,世界上沒有這么便宜的事情,明確表達態度。
2、利益的事情可以商量,到底房屋如何歸屬,或者賣房的錢如何分,可以商量,但必須知曉自己的底線。
3、如果不愿意商量,那就直接賣掉兩套房子,房屋產權在朋友名下,這點沒有任何問題。租戶多給點賠償,騰房沒問題。
4、叔叔如果以協議說事,明確告訴他咨詢過律師和法官了,沒有打贏的可能。此處可以算作是虛晃一槍,反正訴訟本身就有風險,況且如此離奇的交易,盡管有協議,但誰也不敢保證一定會贏。
5、如果叔叔以向有關部門舉報稱兩套房子違規取得,無所謂。最壞的結果就是交回兩套房子,但誰都得不到利益。關于房子來源及手續的事一口咬定不知情,而且房屋手續是叔叔辦理的,他脫不了關系。
6、如果叔叔準備魚死網破,不蒸饅頭爭口氣,那就給他講明白一旦他這么做,朋友將會向有關部門持續舉報他在房屋拆遷過程中擔任村里會計的經濟問題,以刑事追訴為威懾。
7、讓朋友父親先和叔叔談,只有先說動叔叔才有可能讓叔叔的配偶同意。
8、能商量盡量商量,能給錢盡量給錢,威懾是最后一步。
9、真到了被迫單方賣房時,一定要快,遲則生變,拿到錢后換個地方住,城市那么大,找個人也不容易。
? 合則兩利,壞則兩傷。理性的人會選擇坐下來協商解決,但人往往做決定時是不理性的,因此這個過程中最難預測的是人的想法。
? 利益面前,親情是脆弱的,更何況是這種隔了多層的親情。
? 腹黑為謀,實不得已??倸w都是他們家里的事,一家人有什么不好談的,前提是保持理性。
? 順便說一下,這次還是沒收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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