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的其中一個作家是,松浦彌太郎。那時是Tong推薦了一篇他的文章給我,看完后特別喜歡,漸漸的自己就開始關注了這個作家,果然還是頗有收獲的。最近我常回顧他的《100個基本》,書不僅小而精美,方便隨身攜帶,而且篇幅也短,讀來輕松,還能學到不少處世之道。
我尤其喜歡他說的一句話:“什么都不知道的自己意味著對什么都能坦率面對。”由此我在兩方面都受到了啟發。一方面是自己對物品的態度,另一方面是自己對做事的態度。
對物品的態度:變得更加在乎物品本質的用途。現在網絡發達,各種各樣品牌的東西層出不窮,隨時都會讓人有種眼花繚亂的感覺,再加上一些出色的文案策劃,有些產品的用途往往會被夸大,而有些產品則被賦予了一些人文內涵,從而拉攏了很多的忠實粉。當然好的器物,的確能給人帶來好的感受,只是有時不必過分追求品牌效應,適當的追求即可。之前會為了自己知道的品牌少(比如衣服的品牌,化妝品的品牌等,女孩子就這點追求了,哈哈),而感到難為情,后來逐漸變得不在意了,東西就是拿來用的,你在使用東西,從而讓它發揮出自己的價值為你服務,而不是最后讓東西奴隸你,讓它成為決定你心情好壞的主宰,這樣得不償失。
對做事的態度:對不熟悉的事,保持探索的好奇心,減少了些恐懼感。有句老話說,初生牛犢不怕虎,大概面對事情,就要保持這種精神。之前的自己,遇到不太熟悉的事,就經常會自亂陣腳,覺得自己這也不會那也不會,到底要怎么辦才好呢?總想找出最優方案,把事情解決得完美些,但是你現在才二十來歲啊,你可以犯錯誤的,之后在錯誤中,“吃一塹長一智”,你不必一開始就做得很好,往后的日子里,你留心改進,就會做得越來越好的。當然,你也必須給自己的進步,設置一個期限,讓自己有期可待,同時也避免了你拿無知當個性。
在我的理解中,“什么都不知道的自己”,可不是讓你當個無知的人,對別人的話,全盤否定或者充而不聞,覺得自己就是上帝。馬克思說了,“人是所有社會關系的總和”,你無法避免和其他人,產生聯系。別人為你生產出,許多的知識,只是有些知識對你有用,有些知識對你無用,甚至有害,所以你必須先喂養你的大腦,讓它在足夠聰明的狀態下,進行最優化的取舍。